[北美] 報稅錯誤 1040X

看板Oversea_Job作者 ('')時間9年前 (2016/12/06 14:16), 9年前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恩....這感覺好像是很嚴重很離譜的錯誤 但因為我是自己填表 完全沒有使用任何報稅軟體 所以出現了現在的狀況 我在去年(2015)五月的時候開始持L1B工作 在此之前只有台灣收入 沒有美國收入 所以理論上報2015年的稅時 我可以選擇用Resident Alien 或是dual status報稅 這兩種做法都必須要(1) 申報海外資產 (2) 把下半年台灣的利息收入加入計算 差別則是 (3) 選擇用RA 必須加入上半年在台灣的收入 以及(4) 用Dual status不能用standard deduction (以我來說列舉的沒有可以用的) 但是在我報稅的時候我並不清楚(1)~(4)的細節 所以我只有file 1040-A 作為Resident Alien,(沒有(1)海外資產) 而且沒有把(2)(3)列入 而IRS就把我需要補繳的check也處理好了 但是現在知道當初犯的錯誤 想要繳交1040-X(然後補繳更多稅) 計算下來用dual status要交的稅比較少 卻發現如果要用dual status不能用standard deduction 也就是不能用1040-A的表 請問這樣可以整個砍掉重練嗎? 直接在1040-X上說要改用dual status的方式報稅並且附上所有資料 還是在這個情況下 我一定只能依循Resident Alien 的身分呢? 現在非常擔心>"< 先謝謝可能有建議的鄉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202.43.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81005015.A.7A5.html

12/06 15:58, , 1F
我以爲那L1又待滿183天就要報RA,不是嗎
12/06 15:58, 1F

12/06 16:46, , 2F
用1040X的時候本來就可以換表格,沒有所謂砍不砍掉重練
12/06 16:46, 2F

12/06 16:47, , 3F
第一年的first year rule,可以選擇用dual status,不必RA
12/06 16:47, 3F
※ 編輯: chen32064 (158.140.1.28), 12/07/2016 01:20:27

12/09 10:11, , 4F
謝謝回答,我還有個問題:
12/09 10:11, 4F

12/09 10:11, , 5F
我有符合 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的資格嗎?
12/09 10:11, 5F

12/09 10:11, , 6F
是不是只要我有在連續12月住滿台灣330天 就符合資格了?
12/09 10:11, 6F

12/09 16:41, , 7F
yes
12/09 16:41, 7F

12/10 02:19, , 8F
感謝回答
12/10 02:19, 8F

12/10 02:24, , 9F
最後我想確定一件事,用dual-status報稅時,
12/10 02:24, 9F

12/10 02:24, , 10F
哪一天是Residency starting date ?
12/10 02:24, 10F

12/10 02:24, , 11F
我在 2015/3/1-2015/3/21 在美國旅遊(b1 visa)
12/10 02:24, 11F

12/10 02:25, , 12F
在 2015/5/1 (L1 visa)來美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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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2:26, , 13F
starting date 應該是 2015/3/1 還是 2015/5/1 ?
12/10 02:26, 13F
文章代碼(AID): #1OHbVNUb (Oversea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