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 三個月un-employment問題

看板Oversea_Job作者 (Jimmy熊)時間8年前 (2016/02/03 10:43),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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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小弟opt在去年六月多開始 兩個月後開始在一家公司實習 (等於三個月扣打用了兩個月) 最近一家公司給我offer 由於實習已於一月底結束 加上剩下一個月扣打可以到二月底開始工作 我想請教如果現在回台灣三月回來(start date跟公司談三月多)會不會有問題 三個月un-employment period是指一定要“在工作”還是只要有offer就無所謂? 擔心回台灣就回不來了.... 問了學校學校答覆實在很慢 想請問有沒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可以分享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222.137.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54467415.A.BE9.html

02/03 11:16, , 1F
不考慮去visa板問?
02/03 11:16, 1F

02/03 11:23, , 2F
應該是指要"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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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1:57, , 3F
原來有visa版!好的我去問!謝謝
02/03 11:57, 3F

02/04 05:52, , 4F
"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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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5:55, , 5F
打錯,有offer letter但是不能超過90天沒工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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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36, , 6F
你是指90天內“有工作嗎”?我詢問OIE的人他們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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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37, , 7F
要實際工作。所以我請之前實習公司幫我延長off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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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還以為是我自己回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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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iMbNlf (Oversea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