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詢問離開美國後的報稅問題
想請問如果上半年有拿美國大學的RA或TA的獎學金
但在當年的下半年就歸國了,這樣還需要報稅嗎?
我在2012年秋季和2013年春季在美國當RA,有收到2012的W2和1042-S單子,也有報稅
但是從2013年8月離開美國後到現在都沒有收到2013年的W2和1042-S單子
所以到現在都沒有報2013在美國的稅。想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還是有需要向美國補報2013年的稅?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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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從我2012年報稅的資料來看,2013年份報稅後應該還會退我四百多塊
所以沒有報稅應該只是我自己的損失,只是不知道如果以後有考慮再到美國工作的話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影響。還是想看看能不能補救,不想留一個紀錄在那邊
退的錢倒是其次。
※ 編輯: nidgh (142.157.35.14), 12/11/2015 0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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