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資本利得與股利稅務問題
小弟是2010年8月開始在美國讀博班,拿的是F1,
目前是non-resident alien。
我有做一些ETF的投資(投資標的有美國也有非美的),
前兩年自己報稅,雖然也都拿到退稅,
但是還是有點怕自己是否有誤解相關法令,
所以想再這裡確認一下自己的認知是否正確。
以下是我目前的理解︰
投資標的為美國的
資本利得都要繳30%的federal tax,無論投資期間是否超過一年。
股利則是看持有期間,分成qualified dividend或一般股利,稅率不同。
投資標的為非美的,我看過有些不同的見解,
有人把它當成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ECI),有些人認為不是。
若當作不是的,
資本利得和股利都不用繳稅。
(1)不知以上是否正確?
另外還有兩個問題,
(2)如果之後變成resident alien,以上資本利得和股利規定是否有異?
(3)有些原物料ETF會寄K-1 form,請問這種ETF的資本利得在稅務上也是當成
一般投資美國的ETF計算嗎?
先謝謝撥冗回答的好心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0.126.255.31
※ 編輯: allocator 來自: 130.126.255.31 (02/15 06:31)
推
02/15 09:36, , 1F
02/15 09:36, 1F
→
02/16 04:34, , 2F
02/16 04:34, 2F
→
02/16 14:12, , 3F
02/16 14:12, 3F
→
02/16 14:13, , 4F
02/16 14:13, 4F
→
02/16 14:16, , 5F
02/16 14:16, 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