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OPT及美國工作問題

看板Oversea_Job作者 (黃大懶)時間14年前 (2012/02/28 11:44),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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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去年年底畢業後最近回台灣,但最近有一個工作機會,對方也邀請我到美國做 進一步的面試,並願意提供機票和食宿。我目前有EAD card和I-20,而OPT也 還在有效期限內(有效期限到明年初),有看過精華區的文章得知這樣回美國會比 較有難度。所以請問如果我這邊請美國的公司提供我電子檔的正式interview letter 並且我印出來到時做為入關證明,這樣可以降底風險嗎? 因為希望能在不破壞OPT的效力下去面試,所以想請問板上有人有和我一樣的情況嗎? 或者可以提供我一些建議做為參考,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07.53

02/28 11:55, , 1F
理論上是不行的...
02/28 11:55, 1F

02/28 11:56, , 2F

02/28 11:57, , 3F
OPT已經approved 而你在拿到工作offer前就出境的話,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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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1:57, , 4F
你的OPT就已經結束了。要回美國的話除非拿offer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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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2:00, , 5F
不然不能以OPT的身分入境
02/28 12:00, 5F

03/01 17:06, , 6F
理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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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5:19, , 7F
我前年opt時回台灣四個多月 美國沒找到工作但海關只看我
03/10 15:19, 7F

03/10 15:20, , 8F
OPT卡就讓我入境了 也許碰運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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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J4ssOR (Oversea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