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報稅身份用錯及F2報稅問題

看板Oversea_Job作者 (嗯 要收心了)時間15年前 (2011/03/01 07:16),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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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F2,去年10月入美,先前在台灣有工作 先生是F1,來美三年,有獎學金收入 最近在研究報稅時很遺憾地發現我不能當他的dependent減稅 但也意外發現先生去年因線上軟體判定錯誤而用resident報稅(1040-ez) 就我目前查到的資料,因為沒用1040NR,去年應該是多繳了social insurance 所以今年先生會用1040NR-EZ + 8842, married身份報稅 請問1.到目前為止我的認知是否正確 2.去年部分是否有必要file 1040X (考量到未來申請身份時的報稅紀錄和可否拿回多繳的稅) 至於我的部分,目前沒有SSN,如果需要報稅或可能當先生的depentent 我今年的報稅單要再附上W7以申請ITIN 但我去年在美唯一的收入是BOA referral benefit和一點點的interest 基於外國人前五年利息免稅,我這部分應該是不用報稅的吧? 這樣我是不是1040NR及W7都不用送了? 而州稅的dependent條件是同federal,所以我也不用報囉? 因為看說明裡一堆不熟悉的英文,很怕自己理解錯誤造成日後的麻煩 身邊也沒有和我一樣是單純F2的朋友可以問 謝謝版友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40.81.221

03/01 09:12, , 1F
居民的抵稅額比NR多(多了標準扣除額),所以更正後多半要補稅
03/01 09:12, 1F

03/01 09:13, , 2F
學校收入應該不會誤扣FICA,學校沒這麼遜;所以應該沒多繳
03/01 09:13, 2F

03/01 09:15, , 3F
非居民沒有所謂已婚,眷屬都不能抵稅;你若沒被預扣就免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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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9:15, , 4F
文中的稅表號碼是8843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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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12, , 5F
感謝回答 ^^ 我知道眷屬不能抵稅,但1040NR-EZ line 1 filing
03/01 10:12, 5F

03/01 10:14, , 6F
Filing Status就分single和married nonresident alien,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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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24, , 7F
那一行沒有意義,不影響報稅的結果;只是IRS想要了解你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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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1:15, , 8F
這裡不能勾已婚嗎???
03/01 11:15, 8F

03/01 13:09, , 9F
應該勾已婚沒錯;我的意思是勾哪個都不影響結果,無實質意義
03/01 13:09,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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