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2009年 OPT 轉H1B 雙重身份報稅
之前已經在版上爬過文
多位辛苦的版友大多已經告知應該用1040nr報繳
但小弟於今年四月四日的世界週刊中讀到
用1040nr當然是正確的選擇(因為十月一號轉身份)
但文中另外提到可以先申報延遲報繳
待六月再繳即可以雙重身份稅表(Dual Status Return)申報
但小弟對這方面的資訊一知半解
文中另外提到這叫第一年選擇(First Year Choice)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先進對這方便比較瞭解可以大略解釋一下優缺點
再則~小弟因為公司扣繳不足
如果用1040nr報 目前欠IRS 兩千多美金 如果這種情形下
申請延期是不是要加付罰款跟利息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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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9.41.235.7
※ 編輯: swenc 來自: 99.41.235.7 (04/0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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