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政府為何不能做到像合作金庫那樣栽培選手已刪文
今天看到新聞報導關於小林的運動選手栽培之路
裡面提到說合作金庫從林昀儒在國小五年級的時候就開始栽培
從國小就簽約為合庫桌球隊預備隊員,後續在合庫建教合作的麗山國中就學時
就由合庫教練提供指導,合庫從球員青少年時期就發掘體壇新秀
向下扎根支持台灣體育發展
要是身為合庫正職球員也是合庫銀行的行員,享有正式行員的薪資、年終獎金、紅利
行員福利,及球員營養金、成績優異特別獎金等
擔任球員這段時期的年資也併入員工年資計算,所有的福利全面比照一般行員
球員運動生涯退役後可轉任教練、顧問職或銀行行員
成為球員強而有力的夢想後盾,讓球員無後顧之憂
全心全力在訓練場上發揮,而球員亦可以逐步實現自己的夢想閃耀國際體壇。
其實我這外人看是覺得現在合作金庫做的工作就很好了說
而且合作金庫好的點是:還不用一定要得奧運金牌才有這種待遇說
但不知道台灣政府有沒有也提供選手一套這樣的培訓和保障說??我猜好像是還沒才對
合作金庫做的工作,好像應該是政府該做和提供的事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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