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海賊板部分板規修正(5.8版)

看板ONE_PIECE作者 (喵球)時間7年前 (2018/01/28 15:07), 7年前編輯推噓4(1410102)
留言126則, 1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 大家好 基於板內現況,根據以下修正原因,將修正部分板規,開放討論3天後公布實施。 (PS:未來若新板主上任,若對新板規有任何不妥處,可依職權再自行修正。) 修正因素/修正理由 1.基於海賊板,未來僅一人板主管板可能性高,修正C1&C7規定,因應現況。 2.uoodnptt及az61007兩位小板主,已達成協議將做到本月底,故未來將刪除 及取消小板主的相關板規與制度。 3.本板板主任期制及檢舉案處理原則辦法,由於另發公告緣故造成板友查閱不易 ,故摘錄相關公告精髓,整併至本板板規中,使板規有整體性,增進閱讀。 4.其他因板內實際運作( EX 檢舉案/複審案處理情形),進行適度修正。 >-----------------------------------------------------------------------< C-1 〔明文優先動用原則〕 Ⅰ 板內有明文規範,板主依板規內容,獨立審判或推行板務。 Ⅱ 板內有明文規範,但屬於爭議性案件時,由板主群合議判決或專案處理。 Ⅲ 板內無明文規範,則由板主群在不違背站規及組規前提下,合議判決或專案處理。 Ⅳ 板內僅一位板主時,合議判決及專案處理,改由現任板主認定及處置, 惟現任板主判決前,可視板內情況,徵詢板眾意見後再行決定。 C-5 〔微罪不罰或微罪減免的範圍〕 Ⅰ 贈送價值品衝文章人氣,但打錯價值品名稱,經確認與大家認知 有實際落差時,警告二隻。 Ⅱ 因手機操作不當,誤發文章或推文違反板規時,經當事人澄清後, 改記警告一隻或不處罰 Ⅲ 除另有規定外,違反板規,判決未公佈前自刪文章者,改記警告一支。 Ⅳ 其他由當事人澄清非故意違反板規,改記警告一支或不處罰。 C-7 〔蓄意鬧板、情節重大〕 Ⅰ 動用此條處罰板友時,須兩位板主以上共同判決,符合以下要件者, 發文者直接退文,推文者禁言六個月。 (1) 鬧板板友在同篇文章以連噓或連推方式嚴重影響文章人氣。 (2) 違反A6板規達三次以上時。 (3) 惡意利用板規修訂不完善,亂發文章或推文者。 (4) 其他明顯鬧板行為,且情節重大時。 Ⅱ 板內剩一位板主時,共同判決改由現任板主認定及處置即可。 D-1 〔檢舉流程〕 Ⅰ 本板檢舉採公開透明原則,檢舉違規時依下列其中一項進行檢舉 (1) 寄檢舉信給其中一位現任板主 (2) 至置底檢舉公告區下推文檢舉 Ⅱ 檢舉時,請提供以下資訊 (1) 被檢舉人ID (2) 違規文章編號 (3) 違規內容 (4) 可能違反的板規 D-2 〔不受理檢舉/申訴之事由〕 Ⅰ 檢舉的資訊提供不完善時 Ⅱ 違規的行為已超過14日後,不再受理 Ⅲ 不受理非案件當事人之檢舉及後續複審案。 Ⅳ 不受理重複檢舉案。 Ⅴ 不受理板主因執行板務所犯的可能違失。 (板主執行板務所犯的可能違失,與板主溝通未果後,請逕向小組組務 C_ArtBoard板提出檢舉。) D-3 〔檢舉案及申訴案處理方式〕 Ⅰ 本板檢舉案,可由每個板主判決,彼此獨立,不受另一板主判決影響。 Ⅱ 板主判決結果不同具爭議性時,為保護板友權利採從輕原則,以判決結果最輕為主。 Ⅲ 檢舉信/判決書,需留存至精華區/正義的海軍供板友備查。 Ⅳ 檢舉案七日內需處理完畢。若現實生活忙碌無法及時處理時,得轉由另一板主處理。 D-4 〔判決結果原則須公布〕 I 判決結果需公布,惟符合下列要點,改精華區備查,並用站內信通知雙方當事人。 (1) 判決結果未受處分 (2) 判決結果,僅刪除文章/刪除推文,無警告以上之處分時。 (3) 複審案與原判決,維持原來處分或降低處分時。 (4) 文章標題有瑕疵,經指正後仍不改,由板主代為訂正並記警告時。 Ⅱ 判決結果符合上述要件不需公布,惟板主群認為公佈不處分判決, 有宣導、解釋板規之意義及範圍,可不受上述要點限制。 D-5 〔複審及申訴流程〕 Ⅰ 受處分的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不服時,可於三日內向任一板主提出複審。 Ⅱ 複審時請檢附有效字數50字以上,自身行為並無違反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Ⅲ 若當事人仍不服複審結果,可依規定至小組組務(C_ArtBoard) 提出申訴。 Ⅳ 板主應依照小組長之判決結果進行處理。 E-1 〔板主職責〕 Ⅰ 板主之權責為維持看板正常運作、依照板規處理違規事項、修訂板規、 整理精華區、舉辦活動以及討論政策修改之方針。 Ⅱ 板主依板規推行板務,各板主得獨立判決。板規修訂由板主間討論決定。 E-2 〔板主選拔方式〕 Ⅰ 本板板主任期一年一任,一次選出三位新板主,2019年以後每年1月上任, 前一個月開始徵求遴選新任板主。 Ⅱ 原板主得連選連任,但參選政見中得列出任期中政績,以供使用者投票參考。 Ⅲ 本板板主為任期制,如板主經罷免卸任、因故請辭或遭解職,遞補板主以任完 板主任期為限,任期屆滿仍可重新參選。 Ⅳ 如該任板主任期剩餘未滿二個月,則不另外補選,由剩餘板主任事,待任期期滿再 行選出下一屆板主。 Ⅴ 板主任期制,推行上因板內現實考量 (EX 無人參選或參選人數不足),得另發公告 放寬參選條件,延長徵選時間,或由現任板主推薦小組長任命...等等方式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213.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17123252.A.A75.html ※ 編輯: frojet (49.217.2.101), 01/28/2018 17:09:53

01/29 00:01, 7年前 , 1F
你不覺得在卸任前修改板規不太好嗎
01/29 00:01, 1F

01/29 00:11, 7年前 , 2F
而且c-7太超過了吧 廢文都自由心證了還要重罰? 連推文都禁
01/29 00:11, 2F

01/29 00:11, 7年前 , 3F
言半年???
01/29 00:11, 3F

01/29 01:04, 7年前 , 4F
忠貞鐵桿唯一支持f板主大刀闊斧重罰! 不改革當初選他幹麻?!
01/29 01:04, 4F

01/29 01:06, 7年前 , 5F
質疑訕笑尾大或覺得拖戲難看的人都該水桶 板上不需要他們
01/29 01:06, 5F

01/29 01:23, 7年前 , 6F
這是先畫靶再射箭嗎?為什麼不是讓未來可能的版主來決
01/29 01:23, 6F

01/29 01:23, 7年前 , 7F
定?
01/29 01:23, 7F

01/29 01:41, 7年前 , 8F

01/29 01:42, 7年前 , 9F
有很意外嗎?之前就預告過了啊
01/29 01:42, 9F

01/29 04:01, 7年前 , 10F
這一點 我也掙扎過 到底卸任是否要修改板規
01/29 04:01, 10F

01/29 04:02, 7年前 , 11F
之前也請教一些資深板主,但詢問後,覺得有必要就修
01/29 04:02, 11F

01/29 04:06, 7年前 , 12F
另外C7板規推文罰半年,是平衡發文部分。因為發文是罰退
01/29 04:06, 12F

01/29 04:06, 7年前 , 13F
文,而退文要半年以後才能消除。所以公平起見才罰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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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4:08, 7年前 , 14F
至於讓未來板主來修改,目前也有稍微問過候選人國王島板
01/29 04:08, 14F

01/29 04:08, 7年前 , 15F
友,告知他 我可能會修改板規
01/29 04:08, 15F

01/29 04:10, 7年前 , 16F
國王島板友對此事並沒有過多意見,另外如果這個修正板規
01/29 04:10, 16F

01/29 04:10, 7年前 , 17F
有不妥之處,未來板主有權再修改回來
01/29 04:10, 17F

01/29 06:38, 7年前 , 18F
資深板主是誰? 你要拉人出來背書就講名子阿
01/29 06:38, 18F

01/29 06:40, 7年前 , 19F
和媒體一樣,放話時會講黨政高層
01/29 06:40, 19F
很抱歉 必須尊重及保護對方當事人的隱私 畢竟對方也是他板板主 必須考慮公布他的ID 就等於變相拉他背書 這是不妥 對方只是單純給良善建議。 我只能向各位保證 本人無撒謊 在發這個公告文的2個多禮拜前 就曾經發文去諮詢 如何處 理板務 要修還是不修。 這時間點修板規確實很敏感 但有必要性就得修 。 也請各位將焦點轉向板規本身 如果板規有不妥處 歡迎討論 ※ 編輯: frojet (49.217.2.101), 01/29/2018 07:32:13

01/29 08:17, 7年前 , 20F
桶粉護起來,Bang。
01/29 08:17, 20F

01/29 08:19, 7年前 , 21F
不敢講就不要提,誰知道他的公信力如何
01/29 08:19, 21F

01/29 08:23, 7年前 , 22F
幫nicetree代推「建議大家去漫吐版看看,F的言行常常會
01/29 08:23, 22F

01/29 08:23, 7年前 , 23F
傷害到海賊版」
01/29 08:23, 23F

01/29 08:26, 7年前 , 24F
換句話問,你的行為他要負責嗎?
01/29 08:26, 24F

01/29 08:26, 7年前 , 25F
自己都知道敏感還不懂迴避,又不是非你不可
01/29 08:26, 25F

01/29 08:26, 7年前 , 26F
又你修這板規是想改善一人管板的什麼問題
01/29 08:26, 26F

01/29 08:30, 7年前 , 27F
補推一個回來
01/29 08:30, 27F

01/29 09:05, 7年前 , 28F
我認為的『必要性』至少要解決現在的問題
01/29 09:05, 28F

01/29 09:06, 7年前 , 29F
所以你認為你有什麼問題? 我看還是等下任板主吧
01/29 09:06, 29F

01/29 17:06, 7年前 , 30F
看到“所以公平起見才罰半年” 我笑了,這到底是個什麼
01/29 17:06, 30F

01/29 17:06, 7年前 , 31F
的根據法啊,本質上就不一樣樣的東西拿來這樣類比
01/29 17:06, 31F

01/29 17:06, 7年前 , 32F
喔?
01/29 17:06, 32F

01/29 17:06, 7年前 , 33F
那現在正在辦的徵文比賽,為了公平起見,是不是要改成
01/29 17:06, 33F

01/29 17:06, 7年前 , 34F
用推文也可以參加???
01/29 17:06, 34F

01/29 18:12, 7年前 , 35F
所以現在是要推噓平衡就是了XDD笑死
01/29 18:12, 35F

01/29 18:13, 7年前 , 36F
這版主已經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程度了XDDD
01/29 18:13, 36F

01/29 18:21, 7年前 , 37F
這篇推文好多黑人阿!
01/29 18:21, 37F

01/29 18:27, 7年前 , 38F
黑人在哪裡?
01/29 18:27, 38F
還有 49 則推文
01/30 02:12, 7年前 , 88F
照這個使用理念,一開始就沒有必要合議了。
01/30 02:12, 88F

01/30 02:20, 7年前 , 89F
再來,按照板規行事的概念。
01/30 02:20, 89F

01/30 02:21, 7年前 , 90F
照板規走其實只是第一關,拿89月14文來講,有照板規走
01/30 02:21, 90F

01/30 02:22, 7年前 , 91F
路這麼大條的情況下,板主用側躺的都可以嚕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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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2:22, 7年前 , 92F
這個時候板友關感就跑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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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2:22, 7年前 , 93F
*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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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2:23, 7年前 , 94F
老調重談了..以A5來說任何一個人都踩在這條規定上
01/30 02:23, 94F

01/30 02:23, 7年前 , 95F
那收網的時刻為何只有部分被噓的發文板友中獎
01/30 02:23, 95F

01/30 02:24, 7年前 , 96F
所以之前有篇板務文在講「不討喜能是被桶的理由嗎」
01/30 02:24, 96F

01/30 02:26, 7年前 , 97F
也可以延伸出一個概念,陷在情緒裡看不見規則,拘泥於規則
01/30 02:26, 97F

01/30 02:26, 7年前 , 98F
卻沒考慮道德。 這些是一層一層往上看
01/30 02:26, 98F

01/30 02:28, 7年前 , 99F
以k260還是g8來說,會覺得 桶粉護起來,Bang!
01/30 02:28, 99F

01/30 02:29, 7年前 , 100F
但他們質疑板規方 當然有情緒上的字眼,可是板規難道沒有
01/30 02:29, 100F

01/30 02:29, 7年前 , 101F
瑕疵嗎
01/30 02:29, 101F

01/30 02:37, 7年前 , 102F
好啦講這麼多有用早聽了QQ補一個板主應該比較有感的
01/30 02:37, 102F

01/30 02:43, 7年前 , 103F
為什麼沒人參選。你看他們這些在乎板、板規的ID
01/30 02:43, 103F

01/30 02:44, 7年前 , 104F
護航方是不是有個言論「這些XXX鬥板主XXX抨擊XXX」云云
01/30 02:44, 104F

01/30 02:44, 7年前 , 105F
他這樣講超對啊,質疑板規後出來選板主,真的變成在鬥板主
01/30 02:44, 105F

01/30 02:45, 7年前 , 106F
所以在乎跟不在乎的人都一起不會出來選了QQ
01/30 02:45, 106F

01/30 02:46, 7年前 , 107F
不然前面這些對規則的使用、判決的質疑真的變成在鬥板主
01/30 02:46, 107F

01/30 02:51, 7年前 , 108F
質疑後參選就變成鬥板主?我覺得那只是躬體力行自己所說,
01/30 02:51, 108F

01/30 02:52, 7年前 , 109F
是不是真的在鬥板主,看之後表現就知道,不必先預設立場。
01/30 02:52, 109F

01/30 02:56, 7年前 , 110F
Show有看到嗎XD 這句不是我講的 是樓上講的
01/30 02:56, 110F

01/30 02:59, 7年前 , 111F
大部分人初次當上板主有責任後才會發現要妥協的事情太多,
01/30 02:59, 111F

01/30 03:02, 7年前 , 112F
並察覺以前台下自己要求過的某些高標準做不到的多到難堪,
01/30 03:02, 112F

01/30 03:03, 7年前 , 113F
這才是平常人質疑管理,但不會出來選的理由,因為他們知道
01/30 03:03, 113F

01/30 03:04, 7年前 , 114F
換個位子換個腦袋幾乎是必然,不如台下當個永遠的追求者,
01/30 03:04, 114F

01/30 03:06, 7年前 , 115F
這樣才不會搞到自己不爽,也不會因此惹上一身腥。
01/30 03:06, 115F

01/30 03:15, 7年前 , 116F
你這樣一講,李蘭德跟好樹要求的應該都算基礎
01/30 03:15, 116F

01/30 03:15, 7年前 , 117F
他們當過板主知道做得到才敢跳出來講吧
01/30 03:15, 117F

01/30 03:21, 7年前 , 118F
各板都不乏見板主跟板主間的對話,但比較可惜的是有時候講
01/30 03:21, 118F

01/30 03:22, 7年前 , 119F
太多就被當在下指導棋QQ...至於什麼是基礎嘛...見仁見智。
01/30 03:22, 119F

01/30 03:25, 7年前 , 120F
有當過板主的之後會比較傾向經驗法則,覺得實務上可行會提
01/30 03:25, 120F

01/30 03:27, 7年前 , 121F
建議或要求,但也因為都傾向經驗法則,也滿容易有摩擦的。
01/30 03:27, 121F

01/30 03:28, 7年前 , 122F
畢竟各個板主從經驗法則得到的東西不盡相同。
01/30 03:28, 122F

01/30 03:29, 7年前 , 123F
當然我也不否定那種永遠追求者的理想,那確實是民主進步的
01/30 03:29, 123F

01/30 03:31, 7年前 , 124F
推進原因之一,雖然還是很煩啦XDDDDD
01/30 03:31, 124F

01/30 03:46, 7年前 , 125F
回到這篇原題,話說那個PS都這樣寫,嫌不對的請之後新板主
01/30 03:46, 125F

01/30 03:47, 7年前 , 126F
改掉就好,還是說怕新板主會乾脆沿用這種爭議判定方式嗎?
01/30 03:47, 126F
有板友提到C7板規 推文罰6個月的話,是否有過重嫌疑。考量板友的建議,C7板規的懲處會 修正回來 無論發文還是推文 都是罰三個月禁言,只是發文者會追加退文處分。 ※ 編輯: frojet (180.204.225.224), 02/01/2018 06:20:38
文章代碼(AID): #1QRNQqfr (ONE_PIE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