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0152286違反版規A3及A7

看板ONE_PIECE作者 (飛稷)時間8年前 (2017/04/12 16:43), 8年前編輯推噓2(5331)
留言39則, 1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具體事證】 ◎被檢舉人 : t0152286 ◎被檢舉文章: [新聞] 2歲男童直盯女模胸部 下一秒竟伸手狂搓 ◎被檢舉理由: 板主主動糾舉 【相關板規】 A-3、無意義文:內容空洞、空白文、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 (內容空洞:如單純角色之間實力比較、無完整敘述之預測等由船長方認定) A-7、色情文:禁止張貼露點圖文及討論分享性愛動作或性器官之文章。 A-6、鬧板文:一次違反兩條以上(含)或24H內違反兩次以上(含)版規。 C2-1、A1~A4:禁言15天、累犯+15天、第三次以上+30天起+退文。 C2-2、A5~A13:禁言7天,並刪除文章。 (一年內被版主群刪除文章達5次(含)以上,直接退文(劣退) 【判決結果】 1、查t0152286板友,無過去水桶紀錄,故為初犯。 2、該篇文章違反板規A-3,依據C2-1規定,禁言15天。 板友違規文章標題以[新聞]作為分類,而張貼內容是轉錄網路新聞,非板友對海賊王 議題之個人心得與言論,顯而易見,此文應屬八卦板範疇。與本板板旨無關,符合A-3 無 意義文之規範,依據C2-1規定,處15天禁言。 3、該篇文章違反板規A-7,依據C2-2規定,禁言7天,並刪除文章。 該篇文章雖是轉錄網路新聞,但標題亦屬文章內容的一部分。該標題中寫到胸部 手狂搓,有企圖討論性愛動作的意圖。且該文所連結的影片中,撫摸女姓胸部,在我國刑 法實務上,該當猥褻罪之構成要件,惟小孩子身分可阻卻違法而不處罰。 由以上兩個論點,該篇文章符合規A-7,依據新修訂C2-2規定,處以禁言7天,並刪除 文章。 4、該篇文章同時觸犯A-3及A-7規定,又符合A-6鬧板文規定。 查板規A-6鬧板文,該條處罰要件,是建構在違反其他板規的條件上,其性質應屬處 罰總則之規範(應是C類板規,而非A類板規),而非以分則形式列入A類板規,此法容易造 成條文上混亂與想像競合,板友無法適從。未來將會檢討A-6板規的適用性與規範性。 5、我國刑法實務對一行為觸犯多條法規之見解,類推適用於本次判決: 本板雖無板規明文規定,可類推適用刑法處理原則,但本板是在PTT站方的管轄範圍 內,制定板規執行板務,其板規制定仍受到站規約束,而站規亦必須遵守中華民國刑法的 規定,此即為上位法則。未來修法將參考八卦板的作法, 將上位法則之規範清楚列入板 規內,板規無規定者,可類推適用上位法之法理。 查我國刑法實務上,一行為觸犯多條法規,屬於想像競合,應從一重處分。換言之, 具有相同性質的處罰,處最重刑度;不同性質的處罰則併科執行。 6、綜上所述,t0152286應 處15天禁言,並刪除文章 以本次案例而言,該板友同時觸犯A-3、A-7及A-6三個法條, 在禁言處罰上,分別處 以15天(A-3)、7天(A-7)及7天(A-6)之禁言。 然而實務見解上屬於 一行為觸犯多條法規 ,應從一重處分,故應判罰15天禁言處分,而非以數罪併罰方式(15天+7天+7天=29天), 來擴大處分,違犯板友權益。 而違反A-7及A-6板規,依C2-2規定,除罰7天禁言外,同時具有刪除文章之罰責,而 刪除文章與禁言係屬於不同類型的處分,依現行實務而言,可併科執行。故最後判t01522 86處15天禁言,並刪除其文章。 【補充說明】 1. 依最新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被懲處人可於本公告公布後三日內,向另一位板主提 出複審請求。 2. 檢舉信及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1),板友可自行參閱。 3. 被刪除的文章,備份至 精華區/深海推進城(z-20),板友可自行參閱。 4. 提醒板友,這裡畢竟是海賊板非八卦板,即便是文章有暗指桃之助的屁孩行為,但仍 必須有個人獨到見解,以評析方式泛政治性言論,來描訴海賊板漫畫與現實社會之相關連 性,而非一字不漏,完全抄襲新聞內容來張貼。 5.最後提醒大家,板主不審查板友文章內容是否違反A-3板規,是怕自己過度侵犯板友的 言論自由,但並非全然不處理。單純張貼新聞的行為,其文章表面內容幾乎與海賊板無任 何關聯性,又無個人獨到之見解,這樣的文章實難不判定為違反A-3規定(無意義文章)。 也請各位板友不要忘記,板主也是板友之一,也擁有檢舉權。也請板友勿再張貼此類相關 性甚低的新聞文章,來考驗板主的裁量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6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491986597.A.6A3.html

04/12 16:53, , 1F
04/12 16:53, 1F
※ 編輯: frojet (123.195.161.70), 04/12/2017 17:28:53

04/12 18:14, , 2F
a-3就算了 這會扯到A-7?
04/12 18:14, 2F

04/12 19:25, , 3F
或許是女性關係,在認定上摸胸還是滿有西斯點
04/12 19:25, 3F

04/12 20:17, , 4F
桃之助就是必須死
04/12 20:17, 4F

04/12 20:59, , 5F
...他轉這篇新聞是蠻不好笑的 但是A-7真的猛
04/12 20:59, 5F

04/12 20:59, , 6F
而且依照版友的反應 大家都看得出來"連結性"在哪
04/12 20:59, 6F

04/12 21:00, , 7F
既然大家有足夠默契去理解 這真的是執法過當了吧
04/12 21:00, 7F

04/12 21:05, , 8F
嗯 雖然確有執法過當之疑慮,但該仍符合A-3 與版旨無關
04/12 21:05, 8F

04/12 21:07, , 9F
畢竟不是八卦版,本版並不適用[新聞]分類
04/12 21:07, 9F

04/12 21:10, , 10F
若要隱涉桃之助的行為,至少要發[評析]文,加上個人見解
04/12 21:10, 10F

04/12 21:12, , 11F
A-7在觀點上的確會因人而異,但判決採整體認定
04/12 21:12, 11F

04/12 21:14, , 12F
即使違反A-7 ,在處分上仍是選擇A-3禁言15天
04/12 21:14, 12F

04/12 21:16, , 13F
並非將A3及A7的禁言處罰合併計算,來加重水桶
04/12 21:16, 13F

04/12 21:29, , 14F
果然桶了 哈哈哈
04/12 21:29, 14F

04/12 22:15, , 15F
新聞分類不是八卦板專屬的吧?海賊板上過去也一堆
04/12 22:15, 15F

04/12 22:19, , 16F
這篇新聞內容也未被分級 更別說新聞內文也提到這是家庭
04/12 22:19, 16F

04/12 22:21, , 17F
的溫馨短片 別太認真 這篇看來沒有什麼情色要素
04/12 22:21, 17F

04/12 22:22, , 18F
卻被認為有企圖討論性愛動作的意圖 這是否有點小題大作?
04/12 22:22, 18F

04/12 22:23, , 19F
雖然說是其他版的事務 不過都是同一類組的看板 可以參考
04/12 22:23, 19F

04/12 22:24, , 20F
看看西洽的置底
04/12 22:24, 20F

04/12 22:25, , 21F
當然若這篇單純只判A-3 我想應該沒人有意見 但也用A-7
04/12 22:25, 21F

04/12 22:25, , 22F
來解讀 可能就會令人覺得是否有些不恰當?
04/12 22:25, 22F

04/12 22:32, , 23F
我明白A大你的疑慮,但即便C洽版所張貼的新聞,都要被規
04/12 22:32, 23F

04/12 22:32, , 24F
定要與ACG點有關聯,並非任何新聞都可以張貼喔。
04/12 22:32, 24F

04/12 22:37, , 25F
本版雖無明文禁[新聞]分類,但其內文仍應與海賊王有關,
04/12 22:37, 25F

04/12 22:37, , 26F
並不能因版友推文補充桃之助觀念,就認為有關
04/12 22:37, 26F

04/12 22:39, , 27F
另外我認定違反A-7並非認定內文,而是在標題的聳動性
04/12 22:39, 27F

04/12 22:45, , 28F
直盯女模胸部,伸手狂搓 這字眼實在無法不聯想到色情二字
04/12 22:45, 28F

04/12 22:49, , 29F
文章標題也是文章內容的一部分,再者跟大家說聲抱歉
04/12 22:49, 29F

04/12 22:49, , 30F
原po忠於新聞原貌貼出標題 有問題的是記者 再說內文也沒
04/12 22:49, 30F

04/12 22:50, , 31F
有企圖討論性愛 底下推文也都針對新聞回覆 既然你都這
04/12 22:50, 31F

04/12 22:50, , 32F
麼說了 那我就不再評給其他人評吧
04/12 22:50, 32F

04/12 22:51, , 33F
或許是女性緣故,認定上無法將這類文章當作輕鬆小品看待
04/12 22:51, 33F

04/12 22:52, , 34F
未來我會檢討自己 做出更合適的判決
04/12 22:52, 34F

04/13 02:52, , 35F
推版主認真,也尊重版主裁量
04/13 02:52, 35F

04/13 07:50, , 36F
版主用心推
04/13 07:50, 36F

04/13 19:19, , 37F
受不了 這個判決讓懂一點法律的我看不下去 邏輯一蹋糊塗..
04/13 19:19, 37F

04/16 00:04, , 38F
推樓上,邏輯一塌糊塗
04/16 00:04, 38F

04/05 20:42, 6年前 , 39F
這人整天洗文章,直接劣退更好
04/05 20:42, 39F
文章代碼(AID): #1OxUYbQZ (ONE_PIE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