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規A-3未滿20字

看板ONE_PIECE作者 (MR.阿花)時間10年前 (2015/11/22 00:06), 10年前編輯推噓7(9222)
留言3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噓 RealWill: 板規裡好像沒規定情報文可以不受A-3限制 11/21 22:35 : → ClubT: 基本上A-3是用來判定無意義文 情報文不會是無意義 11/21 23:10 : 推 RealWill: 樓上板主這樣講的邏輯順序不太對 11/21 23:26 : → RealWill: A-3是用來判定無意義文 但情報文不見得不會是無意義文 11/21 23:27 : → ClubT: 如果確實有情報內容 就不需要20字 11/21 23:28 : → ClubT: 基本上當然是要滿20字 但是情報文不用 這樣很難懂? 11/21 23:46 3、無意義文:字數未滿20字、內容空洞、空白文、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 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連結、標點符號、防雷頁不計入字數計算) 案例A.情報文 3、無意義文:字數未滿20字、內容空洞、空白文、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 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連結、標點符號、防雷頁不計入字數計算) 雖然未滿20字,但因為有符合後面幾項,所以不算無意義文 案例B.廢文 3、無意義文:字數未滿20字、內容空洞、空白文、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 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連結、標點符號、防雷頁不計入字數計算) 雖然有符合板旨也有滿字數,但因為內容空洞,所以算無意義文 所以是不是無意義文跟本和字數無關 那為什麼還要多寫一條未滿20字的規定來自打臉? 你這裡說情報文=/=無意義文 後面又說情報文的情報量要夠=/=無意義文 那可以定義什麼才叫情報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51.180.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448121986.A.3AC.html

11/22 00:12, , 1F
我就是這個意思 如果板主要把20字當作行政裁量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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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2, , 2F
應該另外寫 寫在這一堆條件裡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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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5, , 3F
如果有人把海賊王1000字的心得濃縮成1張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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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發文只貼了一張心得圖檔的網址 這樣算不算無意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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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6, , 5F
雖然他未滿20字 但內容豐富 這樣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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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7, , 6F
或是他直接把心得貼在個人BLOG 然後發文直接貼BLOG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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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8, , 7F
因為這樣的做法跟未滿20字的情報文好像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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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19, , 8F
要針對所有假設情況去說明根本說明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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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20, , 9F
20字的用意就只有希望板友可以多充實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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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21, , 10F
但情報文就是沒有強迫要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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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0:22, , 11F
至於什麼是情報文這還需要定義嗎?
11/22 00:22, 11F
你無意義文都可以定義這麼多東西出來,情報文就不用?

11/22 00:24, , 12F
不用那麼麻煩 把未滿20字的規定拿掉就好了
11/22 00:24, 12F

11/22 00:35, , 13F
不會罰的東西幹麻要定 = =
11/22 00:35, 13F
講的真好,這次的低調文你們就沒罰啊,不就有定義? ※ 編輯: csdunhill (112.166.23.73), 11/22/2015 00:40:02

11/22 07:55, , 14F
沒有定義的種類 就要用一般的規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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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7:55, , 15F
不想用一般的規定 就像低調文一樣定義出來視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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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8:00, , 16F
某些板流行感謝文 祭品文 集氣文 如果類似的文體貼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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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8:02, , 17F
[祭品]香吉士打贏大媽我請大家吃雞排 有內容卻不滿20字
11/22 08:02, 17F

11/22 08:07, , 18F
祭品文在這裡並沒有定義 但基於分享和討論是否可以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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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8:14, , 19F
不罰的東西不用定 邏輯上就是定出來的要照規定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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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8:15, , 20F
定了A-14卻不罰 為什麼不乾脆把低調和情報都定義為不罰
11/22 08:15, 20F

11/22 13:54, , 21F
建議ClubT別再回應了 越描越黑 A-3現狀就是有敘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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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55, , 22F
實行標準還嚴的落差 現在才浮上檯面不代表過去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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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55, , 23F
問題 而現在既然被拿出來討論不就是個修改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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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56, , 24F
看是詳盡化,加上排除對象(低調文,情報文)還是模糊化
11/22 13:56, 24F

11/22 13:58, , 25F
擴大板主裁量空間都可以 盡量讓條文跟實行能一致
11/22 13:58, 25F

11/22 14:10, , 26F
不管你改鬆或改嚴 最起碼板規和實行標準要一致 才不
11/22 14:10, 26F

11/22 14:10, , 27F
會持續引發更多爭議
11/22 14:10, 27F

11/22 17:54, , 28F
11/22 17:54, 28F

11/23 03:18, , 29F
這樣就洗了三篇文 好爽
11/23 03:18, 29F

11/23 09:10, , 30F
幾歲了還在當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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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09, , 31F
版主下台
11/23 15:09, 31F

11/25 03:51, , 32F
A-14的規定把前段拿掉,只留回應低調文的處罰就行了吧
11/25 03:51, 32F

11/25 10:03, , 33F
感謝Y大建言,這是個好的方式
11/25 10:03, 33F
文章代碼(AID): #1MK9Q2Ei (ONE_PI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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