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魔改海盜版模型-娜美,蛇姬,羅賓

看板ONE_PIECE作者 (端木雲殤)時間13年前 (2012/06/02 10:32), 編輯推噓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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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jviva (淡定~ 穩中求勝)》之銘言: : 在日本最近被抓的海賊王魔改版模型 : 雖然說歹事真的不要做, 但改的還真xxx好 : PS. 未滿18歲請勿點擊去看喔~ : http://news.gamme.com.tw/299221 借這標提問一下 以圖追圖發現有專門在做魔改造的人 也因此多懂了「魔改造」這個詞 可是我不懂了,大家都說魔改是可以的,但是賣就不可以了 是因為針對一個商品改造,還是改造後大量製作販售呢? 很容易懂得是,如果改造後大量製造,那肯定是違法的 但是如果是針對單一商品改造再販售,是違反了什麼法呢? (不討論妨礙風化的話) 是違反著作權法裡面的「重製權」嗎? 但這就好像是我去美術社買一個純白色的保力龍球(30$) 將他圖上廣告顏料變成一個地球儀,然後賣掉(150$) 這樣保力龍球的公司可以告我嗎? 還是因為我用原版的「娜美」改成跟原本不一樣的「娜美」再賣出去 已經違反了尾大跟 BANDI 的「商標權」? 可是畢竟我是用原版的改造的,再賣出去,不是跟賣二手商品類似嗎? -- 如果妳在一年前打我左胸一拳 一年後我死於心臟病 我的家屬可以告妳謀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1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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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有說是改造盜版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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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3:04, , 2F
被抓是因為改造侵害到著作權,買東西只能買到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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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隨意轉讓,但不代表買到著作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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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還是他改造後又有販售行為,不然他想改誰都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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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保麗龍球應該沒有著作財產權的問題,所以不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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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出售二手商品是購買者在行使他的物權,所以也沒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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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創作就比較容易有著作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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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麗龍球畫娜美魯夫再出售 就有可能侵犯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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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同人誌跟同人的周邊商品販賣為什麼就可以?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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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會間接推廣原作的名氣阿。太誇張到被警告的也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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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同人間的交流反而會助長作品的聲勢,所以官方會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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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眼閉一隻眼,謀取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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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8:27, , 13F
所以真的畫得太像就不行,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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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的話, 同人作品有很多地方都是遊走在法律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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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不說, 光是貨物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 有幾個同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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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乖乖申報, 或是誠實申請小額營業免開發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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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6:05, , 17F
所以才開始規定同人作品賣一定量以上就要報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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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oNidcf (ONE_PI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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