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v3.8 PO文相關規定變更
1. 禁人身攻擊:禁止任何謾罵、挑釁、誹謗、污蔑之行為。
2. 禁偷渡政治:禁止牽扯任何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政治現象。
3. 禁修推噓文:非經過推噓文者本人同意,禁止擅改推噓文。
4. PO文相關規定:一般文章請超過25字。低於25字請善用推文。
25字包括全型中文、以及半形英文和數字,不包含標點。
每週新情報、連結、美工圖、BBS動畫、
笑話、關鍵問題...等等言之有物、拋磚引玉之文章,不受此限。
文章內容務必與海賊王相關,且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本條判定由板主自由心證,以維護板面整潔及文章品質。
多次PO文自刪企圖擾亂看板秩序及規避PO文責任者,視為鬧板。
新聞連結、網頁聯想、心得部分請超過50字;
海賊王以外作品聯想、心得部分請超過全篇幅三分之二。
心得部分務必與海賊王相關。
5. 保持基本禮儀:發文推文噓文皆請注意用詞語氣,避免挑起爭端。
噓文者尤應注意,若牽涉到人身攻擊將遭受板規處分。
並在發文前注意其他使用者權益,標題中盡量避免洩漏劇情。
他板事務、私人恩怨,禁止帶入本板。
6. 禁發注音文:請遵守網路禮儀,切勿使用注音。
7. 禁發廣告文:禁止所有宣傳性質之廣告文。
8. 禁發交易文:禁止各式交易文、代購文、合購文。
9. 禁發18禁文:禁止張貼色情連結以及過度露骨之情色文字。
10. 禁發無關文:任何與海賊王無關之討論都禁止張貼。
11. 禁發鬧板文:禁止以任何形式的文章或推噓文進行鬧板。
12. 禁修推噓文:非經過推噓文者本人同意,禁止擅改推噓文。
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原文劣退、水桶7~60天,板主得依情節輕重進行裁量。
13. 禁發求檔文:禁止求檔,包括圖片、音樂、動畫...等等版權物。
便當使用教學以及提問有關求便當者皆視為求檔。
違者一律水桶兩個月,原文刪除劣退。
14. 禁發空白文:禁發空白文、顯示不明連結。
回覆文章字數未滿25字者,空白文論。
初犯文章刪除劣退、水桶7天,累犯文章刪除劣退、水桶60天。
若是不小心按到回文,經板主發現文章後推文警告,
六小時內無自刪則比照上述版規辦理。
15. 禁發公告文:此乃板僕公告專用,違者永久水桶。
16. 請善用精華區:發問前請務必爬文,可到精華區(z)找資料,
或是搜尋板上相關文章(/)。
17. 碩博士論文問卷相關規定:
(1) 需寄信向板僕申請,每星期限三人,超過部份挪到下星期,根據申請時間排序。
(2) 文中需寫明研究內容、研究單位,並附上問卷連結,標題分類請設為[問卷]。
同時,文章中必須標明已通過申請,板僕同意張貼。
(3) 需回饋板友,可發P幣、分享海賊資源,或是其它任何合理的獎勵。
(4) 取得足夠樣本數後務必自行刪文。
(5) 以上規定,違反第一條,即未經同意自行張貼問卷者,劣退後,
水桶7~60天,板主得依情節輕重進行裁量。
若文章不合第二、三、四條的任一條,經板僕提醒後未改善者,直接刪文劣退。
(6) 若當週申請人數眾多(由板僕主觀判定),視情況彈性增加PO文上限,
至多不超過一星期五篇,此部分將嚴格把關,
以海賊板板眾權益為第一優先考量,絕不造成板面混亂等情事。
18. 含雷文章相關規定:
含雷文章,必須選擇【連載】分類或標題中含有「回數」
或標題中註明(雷)、(有雷)、(捏)或(捏他)等,
足可令絕大多數人會意之詞彙(擇一即可)。
若標題已下清楚 內文防雷頁非必要,有無皆可。
凡不合此規範,未善意提醒的雷文,原文刪除,警告一支。
而合於此規範的雷文,不得以任何形式喊雷,否則違規者警告一支。
無雷文中推文禁止以任何形式放雷,否則推文者警告一支。
上述警告不另行公告,將於滿三次公告水桶時一併列出。
此外,若短時間或一定版面內,單人或多人有意或連續發表相關且豐富的「含雷標題」
造成故事內容大量洩漏的目的,則視同鬧版。
19. 發文資格限制:上站次數100次
文章篇數10篇
劣文篇數1篇以下
註冊期滿2個月
懲處方式:
違反板規一~五:原文刪除劣退,公告水桶7~60天,板主得依情節輕重進行裁量。
違反板規六~十:原文刪除,修改標題警告一次。
鬧板文:原文刪除劣退,公告永久水桶。鬧板由板僕自由心證。
針對ID帶入他板事務,挑釁、無理取鬧、見縫插針、搧風點火者,
原文劣退,公告水桶7~60天,板主得依情節輕重進行裁量。
除檢舉人說明外,本條由板僕自由心證。
當事人若在本板起口角爭執,一併水桶。
推文違規:比照上述條例辦理,公告罰責。
雷文違規:比照上述條例辦理,公告罰責。
警告累積三次,公告水桶7~60天,板主得依情節輕重進行裁量。
違規情事重大者,公告水桶60~120天,板主得依情節輕重進行裁量。
多重ID亂板者,或於帳號水桶期間使用分身發文或推噓文者,
相關帳號永久水桶,不另行公告。
流竄全站之不受歡迎人物,相關帳號永久水桶,不另行公告。
"不受歡迎人物"之定義:
該帳號於PTT其他看板灌水、發廢文、CP、文章or推文挑釁、討噓、人身攻擊...
等等之行為,明顯有違網路禮儀、擾亂看板秩序...等等之情事,
另,在本板發表乏善可陳、不尊重板友之文章、推文者,皆屬此類。
永久水桶、不另行公告。
此板規即刻生效
板僕 onebow/vi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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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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