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部分的診所不會給特休嗎?(台中)

看板Nurse作者 (小柚姑娘)時間12年前 (2011/09/02 23:50), 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因緣際會下進入了中醫診所工作, 本身並非護理系,但是就是耐操,甚麼都做的好員工(自褒) 今年已經滿一年多了,前幾天有去上勞保局的課程 才發現我沒有特休耶!? 醫師說,他也問過學長,可是每間診所並沒有給所謂的特休 請問這是常態嗎? 畢竟滿一年有七天特休耶... 以下是複製: --------------------------------------------------- 勞工在同一僱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 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如果這是小診所的常態,就算我換診所了,似乎也是沒有特休 如果應該給特休,這樣我到底該怎麼跟醫師溝通.....? 畢竟在這間工作久了有感情了,醫師家人也都對我不錯 我該放棄這個年資特休嗎>"< -- 要丟水球請按w,要回水球請按CTRL+r,要看水球紀錄請按CTRL+r+r 要看版友名單請按CTRL+u,要查詢版友請在版友名單下按s 發文請按CRTL+p,推文請按X,文章編輯結束請按CTRL+x,修改標題請按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99.44

09/03 00:08, , 1F
常態不表示合法,大家都這樣做不表示就是正常
09/03 00:08, 1F

09/03 00:39, , 2F
我待的診所有特休喔
09/03 00:3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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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有幫你投保勞保嗎?如果有...那就一切依造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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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2:26, , 4F
只要是受雇的人員 雇主有投勞保的義務 特休假也要給
09/03 22:26, 4F
我有保勞健保~所以之後要跟醫師溝通一下了~ 以下是查到的----- 社會福利服務業、醫療保健服務業(醫師除外)之工作者、公務機構技工、工友、 駕駛、公務機構清潔隊員、國防事業非軍職人員之工作者,自87年7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9月1日 台(86)勞動1字第037287號暨86年10月30日 台(86)勞動1字第 047494號公告】 ------------------- ※ 編輯: asd7535 來自: 61.20.130.168 (09/03 22:41)

09/04 23:05, , 5F
我勞健保還是簽約後才保 想到就很生氣 如果不簽約根本就沒有
09/04 23:05, 5F

09/11 18:20, , 6F
我待的診所也沒有特休 連上個月我爸過世也不給喪假要用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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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辦理11月我要生產了醫師也說最多只能讓我休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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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22, , 8F
勞基法對我們這小診所員工來說好像是形同虛設一樣
09/11 18:2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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