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徵護理師

看板Nurse作者 (nevermore)時間13年前 (2010/11/05 08: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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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http://www.tccg.gov.tw/sys/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cd2251b:33d4&theme=&layout=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護理師 (二)出缺職務數:1名 (三)級別:師(三)級 (四)辦公地點: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406臺中市北屯區僑孝街80號) 二、工作項目:辦理本校員生護理衛生教育行政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有護理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及其他依規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列所有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將下列表件以A4紙張影印正反兩面並依序裝 訂,若有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符之證件者,請檢附戶籍謄本佐證之。 1.報名表(貼最近一年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浮貼1張製發甄選證用)及切結書各1份。 (請逕上本校網頁「護理師徵才公告」(網址:http://www. phjh.tc.edu.tw /)下載使 用)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護理師證書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現職公務人員免 附)。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於本(99)年11月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郵寄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人事室(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僑孝街80號,聯絡電話: 04-22449374轉750、751),信封上須加註「應徵護理師」: 五、甄試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於99年11月12日(星期五)17時前公告於本校 網頁(網址:http://www. phjh.tc.edu.tw /),請自行上網查閱,並參加99年11月13日 (星期六)之甄試。 (二)甄試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甄試時間:99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8時30分前攜帶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 之一等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完成報到手續並領取甄選證,逾時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 參加筆試甄試(逾時視同放棄)。 2、甄試地點: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僑孝街80號) 3、甄試方式: (1)初試:筆試,內容為護理衛生教育行政電腦概論等相關專業知識,擇優錄取前8名進 入複試。 (2)複試:口試,內容為才識、言辭、儀表等。 4、甄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得以健保卡、駕照代替)。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有效。 (四)未符報名資格條件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錄取名單於99年11月13日(星期六)1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閱。 (六)正取人員請於99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攜帶報名時所檢附之證明文件正 本,親至北新國中人事室查驗,逾時未繳驗證明文件正本者,撤銷錄取資格;報名資格條 件若有隱匿不實情事於榜示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佈派令者,撤銷派令;本案除 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外,若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不得提出任何抗辯。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3.92.139

11/05 20:54, , 1F
謝謝分享^^
11/05 20:54, 1F
文章代碼(AID): #1Cqr8RTe (Nu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