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抵制並檢舉名不符實的定期契約

看板Nurse作者 (seastar)時間14年前 (2009/09/14 10:45),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0條規定依序如下、:「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 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 應為不定期契約。 臨時性、短期性定期契約不得超過六個月,季節性定期契約不得超過九個月, 特定性定期契約如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 超過30日。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3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 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年3月11日(89)台勞資二字第0011362號函示: 一、所詢「有繼續性工作」如何認定疑義,按現行勞動基準法之規範及勞動市場 之僱傭型態以繼續性工作為一般常態,非繼續性工作為例外又勞動基準法中針對 從事繼續性工作之勞工與非繼續性工作之勞工之保護有所差別,是以,行政機關 來對於從事非繼續性工作之定期契約工採取嚴格性之解釋,以避免雇主對受僱人 力之濫用。而該法中所稱「非繼續性工作」係指雇主非有意持續維持之經濟活動 ,而欲達成此經濟活動所衍生之相關職務工作而言。至於實務上認定工作職務是 否為非繼續性當視該事業單位之職務 (工作) 說明書等相關文件載明之職務或企業 內就同一工作是否有不定期契約工及定期契約工同時從事該相同工作,如有之, 應視為有繼續性工作之認定參據。 二、至於「短期性工作」與「特定性工作」如何認定疑義,就勞動基準法之立法原旨 ,該法第九條所稱「短期性工作」是謂工作標的可於預見期間完成,完成後別無 同樣工作標的者。「特定性工作」是謂某工作標的係屬於進度中之一部份,當完成 後其所需之額外勞工或特殊技能之勞工,因已無工作標的而不需要者 資方會援用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ㄧ致者,契約即為成立」契約若無違 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及公序良俗,依私法自治原則,契約仍屬有效,合先敘明。 但依上述函示,工作性質倘為繼續性工作,縱使事業單位與員工簽定定期契約,仍應視 為不定期契約,應依上述規定辦理。 因此不管您是否正身陷不斷換約的輪迴,遭受同工卻不同酬的對待,或將踏入職場的新鮮人 都必須了解自己的權利,而正式人員請不吝將這個訊息告知您身旁約聘的同事,因為沒有人 想受到不平等的對待,而這是任何人都可能會面對的情況,即使是公立醫院仍可能會發生, 若您正身受其害,或對身旁的親人朋友同事抱不平,請將其單位名稱、住址、負責人姓名及 相關事證藉由各縣市政府的馬上辦中心,勞政主管機構或勞檢處提出檢舉 進一步拒絕此種不尊重勞工人權的資方,權利不會自己掉下來,要靠自己努力爭取並進而 獲得眾人認同這是一項共同的價值,容我引用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巴士罷乘運動為例, 若您認同這個理念請不要到這種提供不平等合約的醫療院所或企業上班,因為可預期9個月 之後,您將面臨再次的失業,無法立即獲得工作是支持這個理念可能要付出代價,但這不是 您的錯,而是政府對於勞動條件執行的不重視,放任約聘濫用即使政府機關也不例外,不補 足常態人力,人事成本凌駕於勞工人權之上,造成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幫兇 如果您認同這個價值,歡迎將這個訊息轉傳出去期能引起共鳴,抵制和檢舉名不符實的定期 合約,藉由各位的力量終能往創造平等尊嚴的就業環境邁進一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94 ※ 編輯: u9005205 來自: 218.164.18.129 (09/14 13:23)

09/14 17:26, , 1F
不斷換約的輪迴在某些外包單位會發生,至於要抵制?光靠一
09/14 17:26, 1F

09/14 17:27, , 2F
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團體的力量比較大,但是就護理的這
09/14 17:27, 2F

09/14 17:28, , 3F
個圈子,大多都是很會抱怨,要站出來卻都龜縮了,這個...看
09/14 17:28, 3F

09/14 17:28, , 4F
看就好
09/14 17:28, 4F

09/15 15:47, , 5F
不好意思,樓上的看法我沒有辦法完全認同,因為我就看過抗爭
09/15 15:47, 5F

09/15 15:49, , 6F
成功的案例.定期契約改成不定期的!所以說法可以再保留一些
09/15 15:49, 6F
※ 編輯: u9005205 來自: 218.164.6.206 (09/19 16:39) ※ 編輯: u9005205 來自: 218.164.6.206 (09/19 16:45) ※ wanderwolf: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19 16:51
文章代碼(AID): #1AhQumvv (Nurse)
文章代碼(AID): #1AhQumvv (Nu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