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照顧管理專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照顧管理專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1-台北縣
上網期間: 自097年06月03日 ~ 097年06月09日
資格條件: (一)「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之大學畢業生擔任之,
包括:社工師(未領該證照者需為社會工作碩士具2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或社會工作
系學士具4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
、藥師或公共衛生碩士等,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另須具備會騎機車之能力,
會開車者尤佳,上述須具機(汽)車駕照。 (二)「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
體系接軌方案」:國內外大學護理、社工及長期照顧管理相關學系畢業及熟諳電腦文書處
理、報表統計製作,以能立即上班及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工作項目:依權責執行以下照顧管理工作
(1)個案發掘及轉介(2)個案需求評估(3)服務資格核定(4)照顧計畫擬訂(5)連
結服務(6)複評(7)結案工作(8)監督各項服務方案之品質(9)長照教育訓練及宣導
工作(10)處理民眾申訴案件(11)辦理其他照顧管理相關工作。 (二)「外籍看護工申
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辦理長期照顧管理、行政業務,推動外籍看護工
申審流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1.臺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板橋總站:
臺北縣板橋市中正路10號2樓 2.臺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三重分站:臺北縣三重市中
山路2-1號 3.臺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三峽分站:臺北縣三峽鎮光明路71號3樓 4.臺
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淡水分站:臺北縣淡水鎮中山路158號3樓 5.臺北縣政府長期
照顧管理中心深坑分站:臺北縣深坑鄉深坑街165號3樓 (二)「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
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臺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板橋總站:臺北縣板橋市中正路
10號2樓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執
照證書、經歷證明),於97年6月1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台北縣板橋市英士路192之1號: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曾顯惠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
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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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12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