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哪間醫院不愛錢 ~

看板Nurse作者 (臭小臭的娘)時間16年前 (2007/10/30 09:5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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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各位大大們,工作時是否有簽約 之前待的醫院規定毀約要賠償一個月的薪資 大約是35K左右 所以,死撐活撐都要熬過2年... 不過,有個詭異的點,讓人感到疑惑!? 當初醫院(診所)等公司行號在簽約時,並未賦予簽約金 那麼為什麼要走的時候 還得附上一筆可觀的費用!?(怎麼看都是醫院得利@@) 簽約2年是在保障中途不會被資返? 或者有其他因素的考量? -- 我不是 小鬼 更不是任性 我只是 心 繫著 單純的他 寄情 臭臭爸~ 戀上。唯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72.224

10/30 10:26, , 1F
你說的對....!!!!
10/30 10:26, 1F

10/30 12:52, , 2F
這只是為了人事安排比較不會太困難而已 其實是有彈性在的
10/30 12:52, 2F

10/30 13:03, , 3F
是阿!護理人力流動率太高,不過醫院似乎只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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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7:12, , 4F
聽以前醫院院長說..若沒給簽約金..拿違約金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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