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連門口60元雨傘都要幹的小賊,請盡速歸還!

看板NtuDormM4作者 (新生活運動!)時間19年前 (2004/10/26 00:5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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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是外面下雨借用的話,希望你趕快放回原處 那只是一把7-11賣的60元雨傘 請不要為了自己出門的方便,而造成別人的不便 不然給我看到你用那把傘,你就給我小心一點 註:我觀察過,宿舍很少人有那把傘,你就給我注意一點 趕快把傘放回112室門口,不要那麼沒品 -- 只見那人突然罵道:「捧給攏!你怎麼可以拿人家的東西....」 捧給攏???是誰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15

140.112.242.104 10/26, , 1F
我推~~~趕快還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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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VIz2N7 (NtuDormM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