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金萬烏溫泉節海選溫泉特派員
新北市政府海選溫泉特派員,邀請喜愛泡湯及享用美食、擁有自信且親和力十足的您(ex.
文字工作者、藝術工作者、學生、SOHO族等),能夠自由掌控時間接受吃喝玩樂為一種責
任的您,來擔任本案的溫泉特派員,藉由其吃喝玩樂的本領及對文字掌控的敏銳度,為「
金萬烏溫泉美食季」撰寫溫泉體驗心得。
書面初選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月21日(三) 24:00止
收件內容:基本資料、個人照片、部落格或其他相關作品等
收件方式:郵寄至黃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80巷38號6樓)或
e-mail至hs2006.tw@msa.hinet.net,標題名「溫泉特派員」
評選重點:依據招募條件進行書面評選,擇優選出特派員候選人20名進入總決選
總決選 評選時間:9月28日(三)10:00~18:00
評選地點:黃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80巷38號6樓)
評選重點:現場3分鐘自介及才藝表演,從中選出2名溫泉特派員
特派員具體內容
期間:10月1日~10月31日,須配合主辦單位規劃之時間後需實際到訪體驗與活動合作之
商家,並在活動結束前將所有文章、照片或是相關資訊寄回主辦單位。
內容:
(1)享用免費美食、免費泡湯、免費住宿
(2)撰寫每次食用、享用美食、泡湯、住宿之心得與評價
(3)拍攝每次免費體驗之照片,含商家食物、溫泉、客房等周邊環境
(4)將文章及照片於體驗過後以電子檔或通訊郵寄寄回主辦單位
(5)主辦單位負責將照片及文章公布及使用。
步驟一:享用免費美食、免費泡湯、免費住宿
步驟二:撰寫每次食用、享用美食、泡湯、住宿之心得與評價
步驟三:拍攝每次免費體驗之照片,含商家食物、溫泉、客房等周邊環境
步驟四:將文章及照片或相關資訊於體驗過後寄回主辦單位
注意事項:
(1)於主辦單位將照片文章發布後,溫泉特派員方可依據主辦單位發布內容
將其文章、照片發布在個人部落格、Facebook 、地圖日記等社群網站。
(2)著作權約定:特派員同意其文章、照片等作品的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
公開發布時讓與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轉讓同意
書」;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 本「著作權、著
作財產權」,版權均歸為主辦單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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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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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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