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金萬烏溫泉節海選溫泉特派員

看板North_Coast作者 (分享快樂)時間12年前 (2011/09/07 14:0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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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海選溫泉特派員,邀請喜愛泡湯及享用美食、擁有自信且親和力十足的您(ex. 文字工作者、藝術工作者、學生、SOHO族等),能夠自由掌控時間接受吃喝玩樂為一種責 任的您,來擔任本案的溫泉特派員,藉由其吃喝玩樂的本領及對文字掌控的敏銳度,為「 金萬烏溫泉美食季」撰寫溫泉體驗心得。 書面初選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月21日(三) 24:00止 收件內容:基本資料、個人照片、部落格或其他相關作品等 收件方式:郵寄至黃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80巷38號6樓)或 e-mail至hs2006.tw@msa.hinet.net,標題名「溫泉特派員」 評選重點:依據招募條件進行書面評選,擇優選出特派員候選人20名進入總決選 總決選 評選時間:9月28日(三)10:00~18:00 評選地點:黃式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80巷38號6樓) 評選重點:現場3分鐘自介及才藝表演,從中選出2名溫泉特派員 特派員具體內容 期間:10月1日~10月31日,須配合主辦單位規劃之時間後需實際到訪體驗與活動合作之 商家,並在活動結束前將所有文章、照片或是相關資訊寄回主辦單位。 內容: (1)享用免費美食、免費泡湯、免費住宿 (2)撰寫每次食用、享用美食、泡湯、住宿之心得與評價 (3)拍攝每次免費體驗之照片,含商家食物、溫泉、客房等周邊環境 (4)將文章及照片於體驗過後以電子檔或通訊郵寄寄回主辦單位 (5)主辦單位負責將照片及文章公布及使用。 步驟一:享用免費美食、免費泡湯、免費住宿 步驟二:撰寫每次食用、享用美食、泡湯、住宿之心得與評價 步驟三:拍攝每次免費體驗之照片,含商家食物、溫泉、客房等周邊環境 步驟四:將文章及照片或相關資訊於體驗過後寄回主辦單位 注意事項: (1)於主辦單位將照片文章發布後,溫泉特派員方可依據主辦單位發布內容 將其文章、照片發布在個人部落格、Facebook 、地圖日記等社群網站。 (2)著作權約定:特派員同意其文章、照片等作品的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 公開發布時讓與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轉讓同意 書」;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 本「著作權、著 作財產權」,版權均歸為主辦單位所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7.237

09/08 20:17, , 1F
嗚...時間不夠彈性...
09/08 20:1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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