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馬里蘭駕照互惠協定
新聞上寫台灣駕照可以免試換成馬里蘭州駕照
請問他說需要合法居留身分是要有像是學生簽證或是綠卡才算嗎?
新聞的意思是 "合法身分"+"馬州居住證明"才能申請?
所以我必須取得馬州的居住證明 那對一般人好像意義也不大
請問美國的居住證明的定義是什麼呢?(我知道美國無"戶籍制度" 那以什麼為依歸呢?)
http://www.epochtimes.com/b5/13/6/18/n3896368.htm
【大紀元6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華盛頓17日專電)中華民國與美國馬里蘭州
正式簽署相互承認駕照互惠協定,即日起在美國具有合法居留身分與馬州居住證明的台灣
人,可以持台灣駕照免試取得馬州汽車駕照。
同時,持有馬州駕照的美國人,在台也可享同等待遇。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金溥聰今天在華府雙橡園,與美國馬里蘭州車輛管理處處長郭大山(
John Kuo)共同簽署完成台灣與馬州相互承認駕照互惠協定。
金溥聰在致詞中強調,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他希望與馬州簽署互惠協定只是個開始,
將建議駐美各辦事處以此互惠協定為參考藍本,積極洽簽類似協定,以利台灣人到美國工
作、求學或定居。
根據台灣與馬里蘭州免試駕照互惠規定,自即日起具有美國合法居留身分及馬州居住證明
的台灣人,均可持有效的中華民國B類小型普通駕照到馬州車輛管理處免試申請C類汽車駕
照。
而且,基於互惠原則,取得台灣居留證且居留期限超過1年的美國馬州有效C類駕照持有人
,自入境台灣翌日起計算,1年內也可免試申領中華民國B類小型普通駕照。
根據交通部資料,台灣雖曾於1998年與美國佛羅里達州簽署互惠協定,但互惠範圍僅限於
免除路考,仍需通過筆試才能取得駕照,這次中華民國與馬州簽署的互換駕照互惠協定,
是台灣與美國各州簽署同時免除筆試與路考互惠協定首例。
不過,即使與馬州簽署互惠協定,但要在馬州取得駕照仍必須依法接受酒精與藥物常識課
程,駐美處提醒有意取得馬州駕照的台灣人,應備齊馬州要求的文件資料,並正確了解與
遵守馬州道路與交通標誌,切勿酒後駕車。
美國在911事件發生後,美國聯邦政府加強反恐措施,強化機場與各公共設施安檢,取得
美國當地駕照,不僅可以在當地合法開車,也等同於取得一有效身分證件,可以讓台灣在
美國工作或求學的人,大為降低適應當地生活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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