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 夜生活板板主-ShiPeipei消失

看板NightLife作者時間11年前 (2013/08/12 19:26), 編輯推噓7(702)
留言9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自我介紹】 嗨!大家好! 我是佩佩,也可以叫我潘朵拉:) 跑過幾次夜店,跟過幾次團,也當過幾次主揪! 之前有人說過主張,關掉夜板, 這裡曾是我最崩壞的地方,可是這是我人生的一部分 所以我想要讓他越來越好,才出來選版主! 【對未來板上的規劃】 對於"夜生活",我個人定義比較寬廣, 只要是晚上7:00到凌晨5:00都算是夜生活, 不要看到太陽都算, 所以我個人也不喜歡別人說夜板就是夜店板! 基本上釣蝦、夜跑、包台、熱炒、打牌、出門喝晚茶和夜店等... 我都支持算是夜生活的一部分。 未來扣除掉夜店、Lounge外,其餘的我全面贊成多揪! 夜店和Lounge一周兩篇為度, 板主和公關不得揪Lounge和夜店! 必且主揪必須保留明細, 在板友提出疑問時的兩天內,提出證明明細以防串供, 但是如果明細的錢,與揪團的實收小於300內,不算營利 (ex:主揪實收12,000然後總花費11,800不算營利, 理由是喝醉了,如果揪10人,找20元也不會記得啦! 而且我相信板友沒有那麼小氣) 此外,不定期到夜店查詢主揪是否有營利行為 如果一旦發現,立馬水桶並且禁止永久揪團! 此外於揪團文當中,列出大概揪團花費 EX:包廂費15000 + 服務費1500 = 16500 男生1人收1500收滿10人不收或者是怕被放鳥加收到12人 並且說明多餘的錢要怎麼處理,像是拼盤或是軟飲亦或者退費 【公關文】 至底文還是保留公關可以宣傳自己店家, 一家店不同公關可以多PO並且說明優惠, 像是拆票或者是包廂! 至於FB我贊成繼續延用, 主揪必須在夜板揪團文完成後,到FB在PO一篇! 此作用也是之後有任何狀況可以交叉比對!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提出!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7.152 ※ 編輯: ShiPeipei 來自: 61.231.7.152 (08/12 19:30)

08/12 20:23, , 1F
列出花費的idea不錯也
08/12 20:23, 1F

08/12 20:46, , 2F
推一下喔!!
08/12 20:46, 2F

08/12 22:16, , 3F
我也想選版豬
08/12 22:16, 3F
B哥快出來選:) ※ 編輯: ShiPeipei 來自: 61.231.7.152 (08/12 22:34)

08/12 22:36, , 4F
佩佩你神經喔==……
08/12 22:36, 4F

08/12 23:26, , 5F
爸比玩玩嘛,也不一定會選上,雖然吃力不討好哈哈哈哈哈
08/12 23:26, 5F

08/13 09:22, , 6F
推多元夜生活!!! ^_^
08/13 09:22, 6F

08/13 11:21, , 7F
終於有女生來選了
08/13 11:21, 7F
再請大家賜票噢, 雖然我覺得我不會選上啦哈哈哈 ※ 編輯: ShiPeipei 來自: 220.135.68.138 (08/13 11:39)

08/28 12:15, , 8F
( ‵□′)───C<─___-)|||
08/28 12:15, 8F

08/29 01:00, , 9F
學長你出現了哈哈哈
08/29 01:0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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