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認真] 板主建議禁公關政策的小意見

看板NightLife作者時間12年前 (2012/08/01 18:06), 編輯推噓15(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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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Snickle於7/31日, 未詳閱文章內容,且未給予實質理由, 貿然刪除zusowind板友的文章, 並且未完整解釋清楚刪文理由"批踢踢為學術網路,不得營利"的原因, 導致zusowind板友名譽受損, 本人在此敬上十二萬分敬意, 並將zusowind板友的原文附上,讓各位板友觀看與討論。 由於本人的疏失與誤解, 導致如此憾事發生, 因此本人將於本次投票結束後,至版務組自請請辭版主, 來表示我對zusowind板友的歉意, 對於昨天7/31發生的事情,深感遺憾, 盼zusowind板友能原諒我的疏失與誤解,謝謝。 也謝謝各位板友這一年多來的支持與鼓勵, 很抱歉讓大家失望了,我沒能做到最好,對不起。 以下為zusowind板友昨日張貼之文章,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7/31/2012 22:08:23 Tue 作者 zusowind (Jason$) 站內 NightLife 標題 [認真] 板主建議禁公關政策的小意見 時間 Tue Jul 31 06:18:18 2012 ─────────────────────────────────────── 先和各位板友請安,今日看到板主痛心的提議將禁止公關種種權利, 讓我有了一些想法,分成3部份,和大家分享 前2部份在簡單介紹整個夜店關公環境,引出可能出現假公關真揪人亂像原因, 最後一部份則是小弟認為這現像的解決之道─ 「品牌管理、顧客管理以其降低消費者疑慮」 一、「概論3類型夜店公關生態」 整個夜店的公關生態大致分成3種: A駐店公關 通常經由介紹,或是履歷面試,領底薪並有業績抽成。 動機: 選擇此類型人員,主要以本行當飯吃,除了具有人脈外, 長遠的企劃能力也是在這行走的遠,爬的高的要件之一。 B公關團體 組成多為長跑夜店的意見領袖,有團長(老闆),與其小公關(團員)組成, 團長基本上多以「公關團體能為店家所帶來多少人數的業績, 來進行抽成高低的籌碼」 EX: 我們公關團體主要公關有5人,加上各自公關有的外圍總數約15-20人, 熱門時段可以帶來150人左右客人。 因此我們希望,公關團體負責人能有1萬底薪,各公關依包箱拆帳, 每個包箱為500~1000(30%~40%),小公關每人各還有散客拆票收入 (夜店把免費票給公關,讓公關以女生票價賣給男生,當成額外獎金) 當然,公關團體可以服務不止一間夜店。 動機: 公關團體除了團長外,其他人員組成比較偏向當副業(如主業是學生), 除了在夜店有名氣,並享有些許權利外, 也能為自己電話尋人的付出有一份可接受的報酬(較像派遣工) C公關團體的外圍 6年前稱外圍即是現在長看到的學生中意見領袖,如熱舞社團社長, 他們可以找到很多的朋友一起去夜店玩,但不一定長跑夜店, 所以公關團體中的公關(、駐店公關),會尋找這些人, 這些外圍的工作性直就像是打工,流動率極高。 外圍的收入來源大多會是開包箱的拆帳(如開一個包箱公關拿1000,拆給外圍500), 業績要是很穩定,即可能會往加入公關團體或是駐店公關發展。 二、去夜店不就是件很簡單的事情嗎?問題出在「公關間的業績競爭?」 其實談這個問題前,反倒應該問問,為什麼會有業績競爭到還需要到假揪人, 真公關的窘態? 有一次我一個不怎去夜店的朋友問了我一件事情, 去夜店消費不就是很簡單的事情嗎? 我們找間大家推薦的店,進去付錢消費,如果想要坐位就多付點錢,不是這樣嗎? 為什麼一定要聯絡一堆人在那橋? 就某部份來說,我這位朋友說的一點都沒錯,我相當同意。 現在我們整理一下手上有的素材來解決這個狀況, 1、台灣公關在B、C兩種類型並非完全為服務店同一家 2、台灣夜店在某些區域供過於求 3、去夜店消費者大致上可分為: A可每晚消費超過1500~5000以上的===>單點店(店數較少) B一次夜店消費加車馬費約為2000內極限===>暢飲店(店數好多) 四、消費者有虛榮心 各元素整合後會發生的狀況: 假設台北每晚會去夜店消費為1000人,有單點店3間,可以容納500人, 暢飲店10間,可以容納1000人。 其中固定會到單點店消費的為400人左右,剩下的600人要滿足暢飲店的收入, 各暢飲店為了生計,除了長見的銷價競爭之外,當然也想處處節流, 減少發固定底薪的駐店公關人數,增加公關團體雇用比例。 然而這些公關團體的客源,並非天天都跑夜店,並非天天想往同間坐, 這時候團長甚至是駐店人員,紛紛只好積極的拓展新的業務, 但往往因為公關團體中成員流動率也不低,甚至這團體也不一定長久, 所以在顧客關係經營上未受到良好訓練, 因此過度講自己能在店家給的優惠或是有合作的店家數量是長出現的事情。 到近期更是長出現,假公關真揪人的事情。 那講到底,問題就出在各公關怎麼抓到這剩下600人的眼睛。 未受過良好公關訓練會出現的方式,除了網路各平台上介紹了服務店家的資訊, 剩下的就是講能提供的優惠來吸引消費者, 甚至從拉式行銷走到了推式行銷,主動的約你,假公關真揪人阿!! 去夜店對很多人來講,變得不再簡單。 三.「個人品牌化與顧客關係管理」降低消費者疑慮為良藥? 個夜店在搶客人除了再次劃出新的分眾外(即你現在長看到新的活動類型單元), 更應該好好想想為什麼客人想要到你那消費? 列下一張消費者消費之前可能會有的疑慮。 如 A價錢疑慮(怕價錢太貴?或是找別人買會比較便宜嗎?) B這間店的類型跟氣氛長什麼樣子?(店內是大是小?去的人大概都幾歲?) C在網路上介紹夜店心得文好像業配喔~"~不知道能不能相信耶? 現在找間推薦的文章那麼難嗎?...ETC 為什麼要列出這些? 當各公關精準的抓到想拓展客人的需求之後,要做的事情不應該是假公關真揪人, 而是開始降低這些疑慮。 EX 只有你充份的介紹某間夜店的各種細節與特色, 只有你充份的介紹某間夜店客層的描述, 做出領導性資訊的文章分享,來取性消費者,一方面增加了專業度的個人品牌, 另一方面充份降低了顧客焦慮,此外,相信我,請標上版權,台灣網路是很發達的! 至於顧客關係管理能怎麼去做?後端管理這邊先不談,這邊我想用一個例子, 如果今天你以前買A牌的MP3長當機,今天改買B牌後,非但不當機,而且還非常順手, 甚至是因為想趁保固內能換新機,賣掉換現金去換,對方也2話不說的馬上換了。 這就是一個好的顧客消費經驗,更是好的顧客關係管理, 各公關應該想想,為什麼有一「團」消費者都會固定某一時間出入某些店? ========================================================================= 小結論: 致親愛的板友與板主,治標方法固可考量,但有些時候是整個產業型態所致, 倒也不要過度為難賺點小錢的公關們, 同時除了介紹產業一些問題,另外在最後段也提供了可行改變之道, 畢竟有時候禁止可以阻止短期的行為,但難保日後有更新的花招,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礙於篇幅以及小弟體力關係,尚未非常完整,還請各為見諒。 非常謝謝回文的各位,給予指點,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96.161

07/31 06:35,
題外話 批踢踢好像是學術單位 不能拿來營利?
07/31 06:35

07/31 08:15,
根本就是神人等級!!!
07/31 08:15

07/31 10:18,
台中似乎沒這問題
07/31 10:18

07/31 10:57,
有時候真相是不能說出口的,這世道最忌諱的就是擋人財路...
07/31 10:57
大大,謝謝你的指教,希望我只介紹這一小部份,並沒有擋到財路

07/31 11:29,
我真的不知道你打這篇的目的是什麼...
07/31 11:29

07/31 13:23,
推樓上
07/31 13:23
謝謝兩位給我的建議,主要目地是想 1.先透過簡單介紹公關環境,讓大家理解很多時候公關也是情勢所逼的讓步段 2.在論述中的第三項,介紹了可能解決假揪人真公關窘境的方法, 「回歸經營自身,降低顧客疑慮點才是根本」。

07/31 15:04,
排版好亂&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07/31 15:04
謝謝大大指教,會多改進。

07/31 15:08,
他想表達的在最後面的"小結論"
07/31 15:08
※ 編輯: zusowind 來自: 123.192.96.161 (07/31 15:39)

07/31 15:48,
這只是不專業的團隊才會有的問題!專業的領導沒這種問題!
07/31 15:48
我完全同意大大的見解,所以我也介紹了外圍的生態, 這些外圍通常也都會說自己是公關 因為進入動機性質(僅像打工),才容易有一顆壞米粒,糟了一鍋粥事情發生

07/31 16:04,
現況是板上每天一堆團,團費要價1千多元,結果少位少酒少話
07/31 16:04

07/31 16:05,
少位:明明只訂12人包結果人數招了15~18人,這還是有良心的
07/31 16:05
※ 編輯: zusowind 來自: 123.192.96.161 (07/31 16:10)

07/31 16:08,
少酒:好啦,就算你超收人那也算了,起碼收多少錢開多少酒,
07/31 16:08

07/31 16:09,
事實上永遠開了基本消費額的酒,剩的錢...嘿嘿!你知我知!
07/31 16:09

07/31 16:12,
少話:一整晚看不到主揪0.5hr,因為他同時開兩三個包要顧
07/31 16:12

07/31 16:15,
當然像板上某些主揪像可樂就不錯,一晚就一團,酒又開的多
07/31 16:15
-- ╔═══╗夜。╔═══╗ nightlife ◎  ◎ 原ψbeemay ███╚══╝█ █╚══════╗ ~●──●~ ▕ █ █ ▃ ▃ █ ▃ ▃ ▃ ▃▃▃ (. 人 .) █ █ █◣█ █ █ █◣█ █▃█ Just嘟it.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76.14 ※ 編輯: snickle 來自: 123.193.176.14 (08/01 18:14)

08/01 18:33, , 1F
請一人一票支持本板正名為夜店揪團板。
08/01 18:33, 1F

08/01 18:35, , 2F
鄉民開心喝酒,小公關賺零用錢,大公關做CRM...開心心:))
08/01 18:35, 2F

08/01 18:43, , 3F
夜生活版本來就不是夜店版~
08/01 18:43, 3F

08/01 19:08, , 4F
真的要請辭也要先舉行新版主選舉吧~"~
08/01 19:08, 4F

08/01 19:26, , 5F
已發存證信函
08/01 19:26, 5F

08/01 19:31, , 6F
Boss....凡事以和為貴呀~~
08/01 19:31, 6F

08/01 19:40, , 7F
我在17998篇中,有寫下我發存證信函內容。謝謝yowdee關心
08/01 19:40, 7F

08/01 22:24, , 8F
我認同原PO被薄弱理由刪文的主張 也支持回復本文
08/01 22:24, 8F

08/01 22:26, , 9F
但不認同原PO以刑法相逼的處理方式
08/01 22:26, 9F

08/01 22:31, , 10F
實在看不出版主對於原PO有何構成刑法上毀謗罪之處
08/01 22:31, 10F

08/01 22:39, , 11F
跑法院很好玩?都認錯了何必窮追猛打
08/01 22:39, 11F

08/01 23:25, , 12F
可能有些人腦袋__,總是自以為是吧(?)
08/01 23:25, 12F

08/01 23:35, , 13F
樓上敢嗆~就別留空格和問號~~怕被告喔~~呵呵
08/01 23:35, 13F

08/01 23:55, , 14F
所以我怎麼做需要你教我囉?
08/01 23:55, 14F

08/02 08:14, , 15F
這樣處理的話.只能推測z施主口袋深囉.告人是要花一堆錢的
08/02 08:14, 15F

08/02 15:29, , 16F
喔喔喔
08/02 15:29, 16F

08/02 16:43, , 17F
說實在的 這真的跟夜板沒什麼關係= =
08/02 16:43, 17F

08/02 18:58, , 18F
坦白說假揪團真公關都會存在,只是誇張程度與否,
08/02 18:58, 18F

08/02 19:00, , 19F
既然z大有獨特的見解,那S版主不彷將版主交接給z大
08/02 19:00, 19F

08/02 19:02, , 20F
我相信z大用他方法的帶領下夜版可以再達到破百人的盛況
08/02 19:02, 20F

08/02 20:51, , 21F
z大的文章可以讓版友知道有外圍的存在,就算不是公關
08/02 20:51, 21F

08/02 20:54, , 22F
也可以透過揪團或得利益 我覺得很好呀!
08/02 20:54, 22F

08/02 21:00, , 23F
實在看不出有任何應該刪文的理由
08/02 21:00, 23F

08/02 22:58, , 24F
我也覺得跟夜板沒什麼關係...
08/02 22:58, 24F

08/04 21:08, , 25F
此事以落幕。謝謝大家關心。當初存證信函內容基本上是
08/04 21:08, 25F

08/04 21:09, , 26F
寄給板主希望和解的方式,還謝謝各位多多指教。
08/04 21:09, 26F
文章代碼(AID): #1G6F-xOx (Night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