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兩岸交流徵文 最高獎金廿萬
主辦單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
協辦單位:聯合報副刊
宗 旨:鼓勵以文字及攝影作品紀錄近二十年來有關兩岸交流之社會及生活樣貌,
以增進民眾及國際對兩岸交流實況之認識。
●獎項及獎額:
1、紀實文學獎──以3000~5000字為限,以真人實事為題材,與兩岸交流相關之
社會貌及生活貌的紀實文學作品。作品需以中文書寫。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各一座。
佳作五名,獎金各三萬元,獎牌各一面。
(獎金支付時,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2、攝影獎──以三至五張照片為投稿單位,照片內容需為同一主題,屬兩岸交流
社會貌及生活貌之內容,彩色黑白不拘。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各一座。
佳作五名,獎金各三萬元,獎牌各一面。
(獎金支付時,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參加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或設有戶籍者)、持有中華民國長期
居留證或定居證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外國人均可報名參加。
2、參加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之作品亦不得再參賽。
3、參加者須確保對作品享有著作權,攝影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4、聯合報系及關係企業之同仁不得投稿。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以參加一篇(組)為限。但可同時參加不同獎項。
2、「紀實文學獎」之作品須以中文寫作,並註明作品名稱,但不得書寫姓名及任何圖
案,新細明體14級字橫式書寫,行距段落20pt,以A4紙張直式電腦列印,一式
六份;字數或稿件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攝影獎」之作品可以紙本照片或數位檔案送件,唯照片之數位檔案長邊至少須為
2000像素,照片數位檔案請燒錄至光碟,投稿之每一張照片都須以中文填寫照片
說明;照片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4、參加作品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至(11005)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四段561號11樓「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5、參加者請隨作品附上報名表及同意書,各項欄位均須詳細填寫。得獎者另須提供較
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6、參加者視為認同本徵獎辦法,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收件及截止日期:
1、收件:即日起開始。
2、截止:2011年8月2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其他
1、活動辦法可至「聯合學苑」網站下載。(http://www.udncollege.com)
2、洽詢電話:02-27569063轉5172陳小姐。
※ 編輯: zoeblue 來自: 111.184.13.253 (08/26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