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失業金』絕對不要領滿六個月???
今天收到一封客戶轉貼文章內容是.......
雖然你可能用不到,但可以告訴給可能有需要的親友及勞工朋友們!!
提醒他們『失業金』絕對不要領滿六個月~~~~~~~
一輩子最多只能領五個月,一旦領滿六個月,退休金就全部沒有了!!
絕對不要因小失大.............
今天上勞保局的網站上才看到勞保局的規定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六個月,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人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如果你有十幾二十年的年資,卻又領滿六個月的人,你的老年給付可憐了...><
附上勞保局的網頁,自己看看吧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1
自己對這方面不是很了解,請懂這方面的朋友們
幫忙看一下,是不是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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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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