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港區通行証 因地制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02/128/219pe.html
2010/03/02 00︰07 【記者郭凱華/基隆報導】
針對我國各商港的需求不同,交通部規定各商港港區通行証以「因地制宜」原則,由各港
務管理機關訂定「特殊規定」,基隆港務局表示,基隆港特殊規定含所轄的台北、蘇澳港
,籲請持証者能依規作業。
基港局指出,臨時通行證係臨時通行該局轄屬基隆、台北、蘇澳各港之證明與其他通行證
,均不可同時申請其他港區通行許可,申請人應分別向基隆港務警察局行政課(基隆港)
、基隆港務警察局台北港分駐所(台北港)、基隆港務警察局蘇澳港分駐所(蘇澳港)申
請核發,車輛部分則依本規定請領通行證,港區內軍用物資起卸地區使用之通行證,依軍
方規定辦理。
港局表示,臨時通行證部分,分人員臨時通行證、車輛臨時通行證兩種,有效期間以一個
月為限,其他通行證為「MTNet港區通行證通用管理系統」尚未納入的部分,則依規定申
請執行,至於各種營業客貨車及工作、工程車輛進出港區,除依本規定請領通行證外,並
應檢附下列相關文件經崗港警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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