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社區卡拉OK被要求付費授權 立委批惡法已刪文

看板Nantou作者 (魯叔)時間9年前 (2014/08/19 1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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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ykIq_C ] 作者: Xusucks (魯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社區卡拉OK被要求付費授權 立委批惡法 時間: Tue Aug 19 13:46:25 201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819/454253/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今與南投縣名間鄉鄉長陳聰鑑開記者會,指名間鄉有19個社區活動中心 各設置1台卡拉OK伴唱機,提供社區老人歡唱,去年起卻收到縣府公文要求向中華音樂著 作權協會接洽「公開演唱」授權,每台伴唱機每年要付7千多元。蔡煌瑯痛批:「《著作 權法》太OVER!根本是惡法!」 蔡煌瑯認為,偏鄉的老人、婦孺一起唱卡拉OK是公益活動,但鄉公所花錢購置伴唱設備, 卻還要另付費取得3家著作權團體授權才能演唱,繳不起錢就不能唱,「若把卡拉OK關掉 ,難道不會有社會問題嗎?」蔡呼籲,政府應正視此議題,儘速修法讓社區卡拉OK符合合 理使用。陳聰鑑痛批:「這是著作權人和智慧財產局一起A政府的錢!這樣的政府還是政 府嗎?根本是垃圾政府!」 智慧財產局副局長李鎂表示,目前類似村里使用的公部門,包括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都有向著作權團體付費取得授權,智財局可協助名間鄉公所與 著作權團體協調。她說,去年起3家著作權團體授權公部門非營利使用的每台伴唱機的費 用約是4900元。 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副組長毛浩吉說,伴唱機廠商僅支付「重製權」費用,「公開演出」 費用則由著作權人代理團體收取,這些團體是代替創作權利人收取報酬。他還說,上個月 智財局針對合理使用範圍修法開座談會討論時,引起創作人很大反彈,質疑里民活動吃便 當要錢,為何唱卡拉OK不用付費? 蔡煌瑯仍批,台北市等縣市有錢,南投縣沒錢,難道台北市可以唱卡拉OK、南投名間鄉不 行嗎?這合理嗎?他還說,這樣的法律會讓大家都沒得唱,也是扼殺著作權人,因為「沒 人要唱是要給鬼唱嗎?」(黃揚明/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53.1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8427188.A.FCC.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Xusucks (117.56.253.110), 08/19/2014 1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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