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f.所有的交易內容不得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範,違者退文+水桶一個月。
法律責任:
偽造、變造或擅自販售專用垃圾袋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次法律責任,其販賣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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