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立院三讀 不雅改名放寬為三次

看板Name作者 (幸福要懂得耕耘)時間10年前 (2015/05/05 15: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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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放寬被 認領、被收養或因宗教因素出世或還俗者可申請改名;此外,過去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 可改名兩次,放寬為3次。 因應民眾實務需求,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申 請改名以3次為限。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放寬被認領者、因宗教因素出世或還俗者可申請改名,並新增外國人取 名規定。 原本被認領、被收養或終止收養者,可申請改姓,修法後,放寬可申請改名。 另外,姓名條例規定,申請更改姓名,除原名譯音過長或不正確、因執行公務必要外,「 出世為僧尼或僧尼還俗者」修法後一律改為「因宗教因素出世或還俗者」,都能申請更改 姓名。 三讀條文也新增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取用中文姓名規定,姓氏在前、名字在後;無姓氏者, 得僅登記名字,並應使用教育部編訂字典所用文字,中文姓氏與名字之間不以空格或符號 區隔。 為維護各民族文化傳承,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放寬各少數民族姓名登記,都能以傳統姓名 羅馬拼音並列登記。10405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42.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ame/M.1430810307.A.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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