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藝人] 楊士萱 扯女絲襪竟判非猥褻

看板NYUST98_FING作者 (加油!好嗎?)時間16年前 (2008/07/17 10:1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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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TokyoHotDog (熱狗)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藝人] 楊士萱 扯女絲襪竟判非猥褻 時間: Thu Jul 17 08:38:18 2008 http://0rz.tw/d84qK 【丁牧群、娛樂中心╱台北報導】偶像劇《愛殺17》男主角楊士萱,今年初在電梯裡偷拍女 學生裙底還扯破絲襪,被檢方依最重可判刑十年的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但士林地院認為 ,楊沒碰觸到女學生的身體,不構成強制猥褻、性騷擾,昨改以強制罪判楊六月徒刑,得易 科罰金十八萬元。婦女團體大呼不可思議;檢方已決定上訴。 引發爭議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驚呼:「絲襪是女性最貼身的衣物,甚至比胸罩更貼身,我 想請問法官,不碰觸身體,如何撕破絲襪?難道扯破絲襪的動機,只是為妨害女學生行動嗎 ?」姚擔心這判決對社會造成負面示範,讓人以為撕破女生絲襪只要繳罰金就沒事。 今年一月十五日晚上,楊士萱尾隨一名女學生進入住處電梯,用力扯破女學生絲襪,還用手 機拍攝女學生裙底,女學生大聲呼叫,母親及保全及時趕來,楊落荒而逃,皮夾卻掉落而被 認出身分遭逮捕。 坦言圖做變態行為 楊士萱一開始推說皮夾早就不見,犯案的可能是表弟,後來坦承犯案但辯稱有憂鬱症,開庭 時還說自己很窮,請法官發還皮夾裡的四千二百元現金。 法官認為,楊士萱以強暴方法撕破女學生絲襪,想讓她裸露身體私密部位,並坦承用手機拍 攝女學生裙下風光是想做「變態行為」,但來不及採取進一步行動就被發現,落荒而逃。因 強制猥褻不處罰未遂犯,故認定不構成強制猥褻。 至於楊雖扯破女學生絲襪,但因女學生說楊未碰觸到她身體,不符《性騷擾防治法》規定「 觸摸被害人臀部、胸部或其他隱私處」的構成要件。但楊拉扯女學生衣物,已妨害她行動自 由,故改以最重只可判刑三年的強制罪判罪。至於扯破絲襪所涉及的毀損罪,因雙方和解, 女學生已撤告。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昨痛批說:「這判決以男性為中心,大幅降低性騷擾、猥褻的認定 標準,完全忽視被害女性的感受,法官需要再教育。」紀指出,日前彰化地院判決舌吻五秒 無罪,跟楊的判決一樣,法官都忽略社會觀感。 得易科罰金免坐牢 檢方也認為,楊士萱扯破女學生絲襪,還拿手機偷拍,意圖明顯,但法官卻認為不構成強制 猥褻,檢方無法接受。 對於楊士萱被起訴的是最重可判刑十年的加重強制猥褻罪,一審改依強制罪判刑六個月,易 科罰金十八萬元,但他的律師鍾永盛仍不滿意說:「扯絲襪又沒妨害女學生行動自由,她仍 可離開電梯,應不構成強制罪。」他說,楊士萱沒錢繳罰金,考慮上訴。楊士萱的經紀人小 燦則說:「他的心情平靜,沒任何反應。」至於是否重返演藝圈?小燦反問:「如果他重返 演藝圈,社會大眾會接受嗎?」 楊士萱犯案示意圖 1 楊士萱尾隨女學生進入住家電梯,被監視器拍下。 2 楊從女學生背後扯破她的絲襪,還用手機強拍裙底,被發現後才落荒而逃。 http://0rz.tw/4e4q3 楊士萱起訴與判決理由比較 ◎檢方起訴:楊士萱侵入住宅在電梯內用力抓女學生大腿、拉扯絲襪,還拿手機企圖偷拍女 學生裙底,已觸犯加重強制猥褻罪,最重可判10年徒刑。 ◎法院判決:撕破絲襪但未碰觸身體,不構成猥褻及性騷擾,楊雖承認偷拍裙底,但手機在 案發後不見,未查扣到照片,不構成性騷擾,但拉扯絲襪妨害行動自由,判刑6個月,得易 科罰金。 註:撕破絲襪涉嫌毀損罪,因雙方和解,女學生撤告。 資料來源:士林地方法院、地檢署 楊士萱(25歲) 片酬:每集3萬元 戲劇作品:《愛殺17》、《親親小爸》、《霹靂MIT》 緋聞: .2006/05被爆與服裝設計師溫慶珠共遊日本,溫生氣否認。 .2006/11傳與藝人葉羿君交往,他稱兩人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10年變六個月 台灣可以說是痴漢天堂啊 科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78.196

07/17 08:40,
推娃版的大師耶 推
07/17 08:40

07/17 08:40,
又在痛批了 痛批個頭 = =
07/17 08:40

07/17 08:40,
檢方起訴的10年才離譜好不好? 起訴過於離譜時法官有時就會
07/17 08:40

07/17 08:40,
鍾永盛仍不滿意說:...................................
07/17 08:40

07/17 08:40,
可以說人帥真好嗎
07/17 08:40

07/17 08:40,
改判比較輕的其它罪
07/17 08:40

07/17 08:41,
有錢人的小孩,什麼都比較會
07/17 08:41

07/17 08:42,
我扯完她絲襪 沒插入 就不算姦囉
07/17 08:42

07/17 08:44,
太扯.....
07/17 08:44

07/17 08:45,
檢方不見得有起訴10年這麼重吧? 加重強制猥褻是三年以上
07/17 08:45

07/17 08:45,
這律師太猛了...宋世傑第二阿!!!!小心生兒子...
07/17 08:45

07/17 08:45,
十年以下 報導裡也只有寫"最重十年"啊...
07/17 08:45

07/17 08:46,
絲襪比胸罩更貼身的意思是 現代女性都習慣用水餃嗎??
07/17 08:46

07/17 08:48,
戳蘿莉五年不到假釋比較扯,法官不知在想什麼
07/17 08:48

07/17 08:54,
這條太誇張了!!如果我現在路邊找個女大生做這種事我想我要
07/17 08:54

07/17 08:54,
三年以上吧.......
07/17 08:54

07/17 08:54,
= = 法官很神
07/17 08:54

07/17 08:55,
葉羿君...別呀
07/17 08:55

07/17 08:59,
他是27歲 他謊報年齡
07/17 08:59

07/17 09:04,
他是怎麼扯的? 有強者有判決書嗎@@"
07/17 09:04

07/17 09:08,
那這樣強脫內褲也非猥褻 只要別碰到私處
07/17 09:08

07/17 09:12,
腦殘呀!
07/17 09:12

07/17 09:12,
想就知道不太可能會有判決書..
07/17 09:12

07/17 09:16,
撕破絲襪沒超過五秒鐘嗎
07/17 09:16

07/17 09:18,
Jaline....................
07/17 09:18

07/17 09:20,
這樣當街摸奶也是只有摸胸罩阿
07/17 09:20

07/17 09:21,
當街戴保險套抽差也只是毀損保險套阿
07/17 09:21

07/17 09:24,
法官腦殘真是越來越多了
07/17 09:24

07/17 09:26,
法官真的很瞎
07/17 09:26

07/17 09:26,
腦殘一堆...
07/17 09:26

07/17 09:29,
挖~我的手也好癢
07/17 09:29

07/17 09:38,
快點上訴吧
07/17 09:38

07/17 09:38,
重返演藝圈 要擔任反性侵大使喔
07/17 09:38

07/17 09:42,
真扯..那女生真倒霉...當初見過一次覺得很正人又不錯
07/17 09:42

07/17 09:48,
好爽喲 >///////////<
07/17 09:48

07/17 09:48,
好變態的行為......大家不可以學喔
07/17 09:48

07/17 09:57,
07/17 09:57

07/17 10:08,
被偶像摸不算猥褻 算神恩嗎?
07/17 10: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5.97.80

07/17 10:12, , 1F
還好有士林法院一起陪伴我我們彰化法院。
07/17 10:12, 1F

07/17 10:13, , 2F
不寂寞啦!
07/17 10:1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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