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與罰則微調

看板NY-Yankees作者 (???)時間14年前 (2009/12/14 14:37), 編輯推噓15(15032)
留言47則, 2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親愛的板友: 當大家還對今年一整年的激情與好表現記憶猶新,隨著自由市場與冬季會議的展開,明年 新球季的佈局與陣容變動也成為最近大家討論和激盪的焦點,除了感謝兩位前板主兩年來的 辛苦服務,也希望大家能夠配合兩位新板主的管理風格,相信他們也將會很快對板務上手。 過去一個球季中,板上在熱鬧的討論人數以及熱烈的討論氣氛下,無可避免的使用者之間, 以及板規的適用與執行上,時時會出現一些爭議和摩擦,這也讓我們發覺現行板規或有一些 微幅調整以求在適用與規範上能夠更加適當、板務執行以及與板友互動間能夠更加明確的 空間。 因此在板主群討論後,我們對現行板規的三個部分作出了小幅的調整: 1.首先最重要的,在板規3-7-a的條文,將使用注音文的罰則獨立,從現在開始 使用注音文而經板主發現或板友提醒者,處以三天水桶處分,包含所有狀聲詞。 由於閱聽的基本權利與素養,禁止注音文是PTT各大板的基本共識, 這點相信沒有板友會反對。 但原來洋基板的水桶罰則僅有兩週、一個月和永久三項,永久者自不須多言, 即使一個月的罰則,板規中亦寫明適用對象為「慣犯或情節重大者」, 而實際上過去判罰也很少適用到禁言一個月以上的處分。 因此無可避免的在使用注音文的處分上,常見的情況是由於個人習慣或一時沒注意板規 禁止注音文,因此只打出「ㄎㄎ」、「ㄅ」之類狀聲或語尾助詞類的板友, 時常接受與明明是具有引戰、爭吵或不適當發言的板友,完全相同的「兩週水桶」處分。 這樣的情形在球季期間自然引起了不少爭議與雜音,有許多板友透過各種方式, 對這樣的處分表示不解或不滿。我們可以體會無心之過遭公示處罰的委屈, 也認為注音和發言不當兩者在對大眾以及板規的法益侵害上,確實程度並不均等而有 重新衡量的空間,因此討論後決定比照MLB板,以「三天」的輕罰則取代一體適用。 我想大家都同意,以被禁止發言權的感覺而言,三天和兩週有著非常巨大的差別, 球季期間天天都如火如荼時更是如此。這樣的調整或可讓無心之過的發言者 權益不受到太大侵害,而又可以在確實執行板規的同時提醒使用者下次不使用注音, 我們認為是比較可行的辦法。 當然,既然罰責縮減了七成以上,從此以後包括注音狀聲詞的使用也就一律禁用, 所有用法一視同仁,也可免去究竟該注音算不算狀聲詞的爭端。 2.板規3-4-f的條文,是因應今年球季中有些板友會固定貼出已離隊的現役球員在他隊的 當日表現或即時動態,但卻和洋基本身無關的爭議下所訂定的規範。 原文是「禁止討論現役的前洋基球員」,為了更減少爭議以及符合原制定精神, 將文字微調為「不得在和球隊現行事務無關之狀態下,討論現役的前洋基球員」。 即如果是該球員所在的球隊和洋基對戰,或于交易、發言等事項和洋基有關, 那板友們當然可以討論。 3.板規3-6-a的適用,原文為「有關洋基隊每場比賽皆會開設賭盤」。 板友們都知道球季期間的賭盤會以板間合作協調的方式進行,盡量不使同一個系列賽中, 同一個板開設複數次數的賭盤,而是由各相關板分擔。 但並非每隊隊板都有開設賭盤或合作的意願或傳統,因此有時在系列賽中, 確定能夠相互合作者只有球員板A-Rod板,而在三連戰或四連戰中, 如要場場開設,洋基板必須開設兩場甚至三場以上的賭盤。 當然我們是絕對要尊重各隊板的意願和傳統的,再加上板主群自己的事務與作息, 因此今年球季中,原板規的承諾我們並沒有辦法完全作到, 有時會使當時有意願下注賭盤的板友無處可去或太晚開盤,確實難以場場都完善。 因此除了在這裡遲來的向球季中所有曾經想玩卻沒得玩的板友小小致個歉, 也將此條文字內容修改成「板主會盡量於每場比賽,以開設或協調友板方式, 使板友有賭盤可參與。」 這是一個比較實際能夠做到而又比較彈性的承諾,一年多達162場比賽,有時難免疏漏, 但只要隨時有板友反映想下注賭盤而我們看到訴求,原先又沒有相關板開盤, 就隨時可以開設供板友娛樂之用。 當然,板面是大家的,對於板規調整任何板友若有疑問或建議,都可以在此公開討論, 只要正反意見都有且有一定程度的討論,我們會考慮辦理投票, 讓大家自行決定規範的內容與擴張或限縮。 最後,不用多說大家一定都知道有關王建民的待遇與去留,長久以來在各相關板上引起多大 的爭議與爭吵。每個不同立場、看法的朋友,心中各自有固定的想法與深刻的感受。 而今年季後隨著小王合約的轉換與球隊佈局,這話題最近以及未來一段時間, 又都會有劇烈的爭吵。 我們當然無權也無法改變任何人的想法與板友間的激盪,但要嚴正重申的是, 動不動搞族群分化、行成只看立場不就事論事的氣氛, 絕對是各網路平台、尤其是大型看板秩序與風氣崩壞的濫觴。 管理者將盡全力來避免這類事情的發生,因此以此時為分隔點此後直到小王去處確定前,相關爭吵的發言內容將從嚴認定, 有引戰、尤其是分化不同球迷族群的發言者,我們將毫不客氣進行板規處分, 請大家給予其他立場的發言者基本的尊重,並珍惜自己的發言權。 以上事項,謝謝所有板友的配合,也祝大家討論愉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90

12/14 14:44, , 1F
推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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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5:04, , 2F
推~~查理~~
12/14 15:04, 2F

12/14 16:00, , 3F
謝謝版主!!! 單純的希望小王能健健康康!!!
12/14 16:00, 3F

12/14 16:04, , 4F
你的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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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6:05, , 5F
推~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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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6:07, , 6F
Charlie bit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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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6:46, , 7F
推~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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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7:59, , 8F
3-1 b.與日本新聞這點之前似乎也吵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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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36, , 9F
查理就推!!!
12/15 00:36, 9F

12/15 00:50, , 10F
搞不懂為什麼排斥注音文的狀聲詞而接受羅馬拼音的狀聲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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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57, , 11F
因為中文並非拼音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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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1:05, , 12F
中文並非拼音文字?
12/15 01:05, 12F

12/15 01:29, , 13F
中文本來就不是拼音文字阿 有疑問?
12/15 01:29, 13F

12/15 01:43, , 14F
"baseball"是拼音文字 "棒球"不是 應該是指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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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3:55, , 15F
注音好像是學中文發音的其中一種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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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4:05, , 16F
注音是民初章太炎推廣教育的拼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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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7:33, , 17F
如果閱讀方面沒問題,那注音文條款實在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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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7:33, , 18F
PTT各大板什麼標準根本板有沒有必要有這個規矩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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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8:48, , 19F
我想禁止注音文的原因絕不只是"閱讀方面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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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8:49, , 20F
對不少使用者來說 看到文句中滿滿的注音甚至比看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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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氣不好的言語還要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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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我雖然用了那句話來加強我的論點 但我從來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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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板/某板禁 所以我們也禁" 事實上這早已是本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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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8:51, , 24F
行之有年的板規 我想這位板友可能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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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8:52, , 25F
3-1-b 這個之前確實有人以相關漏洞去鬧MLB板 會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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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17, , 26F
在文章中"滿滿的"注音文當然讓大家討厭,不過如果只是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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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17, , 27F
只有狀聲,那實在沒必要,文章的好壞才是留下來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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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18, , 28F
如果一篇好文章只因為字尾ㄎㄎ了兩聲,是砍是不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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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18, , 29F
不妨礙閱讀單純就是交給板主自由心證了,這樣應該比較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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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1, , 30F
我想這位板友對實際上的運作還是有誤會 文章中出現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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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1, , 31F
注音 當然我們會視文章價值以及實際可能請原PO稍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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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2, , 32F
這其實有很多可行的方法 我們當然也知道很多情況是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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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3, , 33F
甚至當然是自由心證 板務執行本來就是自由心證 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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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3, , 34F
實際面上本來就絕不可能每次細微的注音符號都被發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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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4, , 35F
被檢舉 所以您有注意到否 我說"經板主發現或板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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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4, , 36F
實際上即是"板主發現但不說.或沒板友檢舉"那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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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5, , 37F
我們會衡量實際情況 用嚴刑峻罰沒意義 事實上之前或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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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5, , 38F
很多注音的使用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這是一篇"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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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6, , 39F
說明文 法規要訂定得嚴謹正式 我不可能把這種話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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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9:27, , 40F
實際上適用是有許多裁量空間的 我們也沒那麼無聊 請放心
12/15 19:27, 40F

12/15 19:28, , 41F
但同時法規本就要這樣寫 因為不可能全面開放 要有明確
12/15 19:28, 41F

12/15 19:28, , 42F
的罰則 總不能說"水桶三天 視情況或看你運氣好不好"
12/15 19:28, 42F

12/15 19:29, , 43F
您說的那種情況或許確實沒必要 但只要有人提出或反映
12/15 19:29, 43F

12/15 19:29, , 44F
我們也只能依法處分 就只是這樣而已:)
12/15 19:29, 44F

01/07 15:22, , 45F
推洽理~~~
01/07 15:22, 45F

04/19 14:07, , 46F
推洽理 這樣的做法 我也比較能接受...
04/19 14:07, 46F

12/28 13:46, 5年前 , 47F
推洽理 這樣的做法 http://yofuk.com
12/28 13:46, 47F
文章代碼(AID): #1B9TqUDq (NY-Yank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