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聯合互動式小板龜 ver.5.11置底

看板NUU_Talk作者 (雞屁股)時間14年前 (2009/11/24 22:0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此板規為互動式模式,請以方向鍵控制查詢,按q可離開。 上下鍵 選擇板規。 共有四條板規。 左右鍵 選擇條例。 板規一有 7項細則。 板規三有13項細則。 板規四有 3項細則。 「違規處理原則」之後尚有「嚴重違規處理條例」。 ^L:page01:#@d,:page021:#@r,:page01:#@u,:page07:#@l,:page01:#@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新手操作教學╞══╡ 基本指令 進階指令 └──────┘│ │ │ ┌──────┐ │ 發表文章:ctrl+p 作者查詢:按a後輸入id │一、基本板規│ │ 刪除文章:d 文章查詢:按/後輸入關鍵字 └──────┘ │ 修改文章:E ┌──────┐ │ 修改標題:T 查詢文章代碼:Q │二、文章標題│ │ 推噓文:X 輸入文章代碼:shift + # └──────┘ │ 丟水球:w 或直接Alt+p貼上文章代碼 ┌──────┐ │ 回水球:ctrl+r │三、文章範疇│ │ 查詢更多指令:按一次h └──────┘ │ 查詢作者名片檔:ctrl+q 呼叫小天使:按兩次h ┌──────┐ │ │四、噓文規範│ │ │ ────────────┴───────────── │ └──────┘ │ 互動式板規操作說明 ┌──────┐ │ ▁ ▁ │違規 與 申訴│ │ 查看選單 翻頁查詢 └──────┘ │ ▔ ▔ ▔ ▔ made ψcksorgp└───────────────────────────┘ ^L:page021:#@d,:page03:#@r,:page022:#@u,:page01:#@l,:page023:#@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一、基本板規: page.1.2.3 ← →翻頁 └──────┘ │ │ ───╯─╯─╯ │ ┌──────┐1.一行文:請利用推文功能,不得發表或回覆文章只有一行 │一、基本板規╞══╡ 或未滿三十字的文章。只有一行者不公告刪文。 └──────┘ 但網站、數字、連結不算內文。 ┌──────┐ │ │二、文章標題│ │ 2.灌水文:本板不排斥灌水聊天文,請勿發表內容太無意義 └──────┘ │ 或針對特定人士的聊天或灌水文。 ┌──────┐ │ │三、文章範疇│ │ 3.注音文:使用推文功能或發表文章時,內容不得出現利用 └──────┘ │ 注音符號代替國字,但無法用國字表達的狀聲詞 ┌──────┐ │ 不在此限。板友/板主告知含推文起三小時未更 │四、噓文規範│ │ 改者砍文。 └──────┘ │ ┌──────┐ │ 4.修推文:禁止擅自修改文章之噓/推文。違者水桶四週。 │違規 與 申訴│ │ └──────┘ │ made ψcksorgp└───────────────────────────┘ ^L:page022:#@d,:page03:#@r,:page023:#@u,:page01:#@l,:page021:#@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一、基本板規: .1page.2.3 ← →翻頁 └──────┘ │ │ ─╯───╯─╯ │ ┌──────┐ 5.手動置底:根據批踢踢實業坊站規一之四與一之八: │一、基本板規╞══╡ └──────┘ 短時間內重複發表類似標題多次而影響看板秩 ┌──────┐ │ 序者,板主、組長可依規定處理文章。 │二、文章標題│ │ └──────┘ │ 凡違反手動置底條例者,第二次將刪除時間較 ┌──────┐ │ 早的一篇,第三次將給於最新的文章刪除並劣 │三、文章範疇│ │ 退。 └──────┘ │ ┌──────┐ │ 另因有人會自行將較早的一篇刪除,並重複PO │四、噓文規範│ │ 相同度極高的文章。將視為鑽板規漏洞,並將 └──────┘ │ 文章刪除劣退不告知原作者。 ┌──────┐ │ │違規 與 申訴│ │ 手動置底的例外請見板規三、文章範疇 └──────┘ │ made ψcksorgp└───────────────────────────┘ ^L:page023:#@d,:page03:#@r,:page021:#@u,:page01:#@l,:page022:#@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一、基本板規: .1.2page.3 ← →翻頁 └──────┘ │ │ ─╯─╯───╯ │ ┌──────┐6.隱私權問題:非經本人同意而公開私人水球、信件、照片 │一、基本板規╞══╡ 、網誌或個人資料。但公眾人物、新聞人物 └──────┘ 不在此限,但討論時請注意隱私權問題。 ┌──────┐ │ │二、文章標題│ │ 於推文中犯之者,板主得刪文後重貼,並警 └──────┘ │ 告一次。 ┌──────┐ │ │三、文章範疇│ │ 7.人身攻擊:禁止製造糾紛及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 └──────┘ │ 、漠視發文禮貌、酸文、挑釁、鬧板或文意語 ┌──────┐ │ 氣足使他人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四、噓文規範│ │ └──────┘ │ 違反板規者水桶(輕微)三天至(惡性重大犯)永久。 ┌──────┐ │ 水桶日期視輕重程度而定,並且由板主群定奪。累犯者一律 │違規 與 申訴│ │ 一個月以上。是否為惡意鬧板者由板主群定奪。 └──────┘ │ made ψcksorgp└───────────────────────────┘ ^L:page03:#@d,:page041:#@r,:page03:#@u,:page021:#@l,:page03:#@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二、文章標題: └──────┘ │ ┌──────┐ │ 文章標題為板友們爬文的重要依據,因此看板的整齊度 │一、基本板規│ │ 與一致性,顯得相當重要。 └──────┘ │ ┌──────┐ 文章標題格式為: │二、文章標題╞══╡ [類型] 標題內容 └──────┘ ↑一格半形空白 ┌──────┐ │ │三、文章範疇│ │ 註:文章分類若預設選項無法滿足需求 可自行更變。 └──────┘ │ ┌──────┐ │ 經板主在標題上告知修改後,經三小時後仍未作更正, │四、噓文規範│ │ 以不公告刪文處置。 └──────┘ │ ┌──────┐ │ 好的標題讓人搜尋方便,不好的標題讓人閱讀不便。 │違規 與 申訴│ │ 板面整潔運動還請多多支持 m(__ __)m └──────┘ │ │ │ made ψcksorgp└───────────────────────────┘ ^L:page041:#@d,:page05:#@r,:page042:#@u,:page03:#@l,:page045:#@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三、文章範疇: page.1.2.3.4.5← →翻頁 └──────┘ │ ───╯─╯─╯─╯─╯ ┌──────┐ │ 1.買賣文:一次多樣物品買賣請發表在同一篇文章,並詳細 │一、基本板規│ │ 說明狀況、售價等。新增物品請於同篇文章進行 └──────┘ │ 編輯,如在一週後有未售完的物品或新增物品, ┌──────┐ │ 可另發文章,但以不違反板規一之5.為原則,絕 │二、文章標題│ │ 不歡迎手動置底或者洗板的行為,若自行將舊文 └──────┘ │ 刪除,而連續po文者,板主得以加重處分。 ┌──────┐ │三、文章範疇╞══╡ 2.合購文:本板不歡迎有圖利行為的團購。允許有雜支項, └──────┘ 倘若有不合理的雜費請提出解釋。轉自其他板的 ┌──────┐ │ 團購文請在開頭註明轉自何板以及文章 AID碼, │四、噓文規範│ │ 跟團者可至該板了解團購進度並請以信件私下了 └──────┘ │ 解,不必公開回報進度亦不收錄精華區存查。 ┌──────┐ │ │違規 與 申訴│ │ 合購下單到期前,若人數不足可以在以回文方式 └──────┘ │ PO文,但以三次為限。 made ψcksorgp └───────────────────────────┘ ^L:page042:#@d,:page05:#@r,:page043:#@u,:page03:#@l,:page041:#@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三、文章範疇: .1page.2.3.4.5 ← →翻頁 └──────┘ │ ─╯───╯─╯─╯─╯ ┌──────┐ │ 3.租賃文:歡迎提供不收費的租賃情報。出現收費的仲介行 │一、基本板規│ │ 為的租賃文章一律水桶+劣文。 └──────┘ │ 房屋租賃相關標題統一為[租賃]。內文範本可參 ┌──────┐ │ 照發文種類[2.租賃格式],地點、房租、隔間形 │二、文章標題│ │ 式、聯絡方式強制要求必須包含在內文,若有缺 └──────┘ │ 少請自行補充、修改。 ┌──────┐ │三、文章範疇╞══╡ 4.打工文:根據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與勞基法規定 Part Time └──────┘ 時薪一律為$95/hr起,打工板是禁止PO時薪低於 ┌──────┐ │ $95 之打工文。但礙於欲打工者眾,因此本板並 │四、噓文規範│ │ 不禁止提供低於標準薪資之打工情報。唯時薪一 └──────┘ │ 欄須公開,標示面議或未註明時薪者劣文處置。 ┌──────┐ │ │違規 與 申訴│ │ 註:為保障板友們的權益與可信度。以上四種類型文章的發 └──────┘ │ 文者限定為填過板友名單並收錄至精華區者。 made ψcksorgp └───────────────────────────┘ ^L:page043:#@d,:page05:#@r,:page044:#@u,:page03:#@l,:page042:#@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三、文章範疇: .1.2page.3.4.5 ← →翻頁 └──────┘ │ ─╯─╯───╯─╯─╯ ┌──────┐ │ 5.發洩文:本板不歡迎有明嘲暗諷挑釁,影射或拐彎抹角文 │一、基本板規│ │ 章出現;本板亦非發洩板,問題討論或辯論時請 └──────┘ │ 注意應有的網路禮節,不要帶有髒話、粗話與歧 ┌──────┐ │ 視,隔壁有NUU_HBO板,歡迎板友前往發文。 │二、文章標題│ │ └──────┘ │ 倘若導致引戰或板眾不滿,經板主認定發文判決 ┌──────┐ ,不服判決請依照申訴管道申訴。 │三、文章範疇╞══╡ └──────┘ 開分身再戰者加重處分。 ┌──────┐ │  ̄ ̄ ̄ ̄ ̄ ̄ ̄ ̄ ̄ ̄ │四、噓文規範│ │ 6.房東文:本板歡迎板友們推薦/抑制一位房東或一處租屋 └──────┘ │ 但仍請注意網路禮節,並絕不容許兩方互戰。 ┌──────┐ │ │違規 與 申訴│ │ └──────┘ │ made ψcksorgp└───────────────────────────┘ ^L:page044:#@d,:page05:#@r,:page045:#@u,:page03:#@l,:page043:#@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三、文章範疇: .1.2.3page.4.5 ← →翻頁 └──────┘ │ ─╯─╯─╯───╯─╯ ┌──────┐ │ 7.政治文:板上可討論一般性議題,請不要惡意批評任何政 │一、基本板規│ │ 治人物,一但轉為戰文後皆收入精華區並且由板 └──────┘ │ 面刪除之。是否為惡意政治文由板主群裁定處理 ┌──────┐ │ │二、文章標題│ │ └──────┘ │ 8.轉錄文:轉錄文章需注意標題整齊性。取得原發文者同意 ┌──────┐ ,若未經許可轉錄,原發文者提出申訴後,板主 │三、文章範疇╞══╡ 會裁定公告處分,不服判決請依照申訴管道申訴 └──────┘ ┌──────┐ │ │四、噓文規範│ │ 9.不實文章內容:請發文者對於自己的文章負責,若文章不 └──────┘ │ 實經檢舉後,板主群會主動介入調查,板 ┌──────┐ │ 主查證之後發公告文判決,不服判決請依 │違規 與 申訴│ │ 照申訴管道申訴。 └──────┘ │ made ψcksorgp└───────────────────────────┘ ^L:page045:#@d,:page05:#@r,:page041:#@u,:page03:#@l,:page044:#@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三、文章範疇: .1.2.3.4page.5 ← →翻頁 └──────┘ │ ─╯─╯─╯─╯───╯ ┌──────┐ │ a.時效性文章:汪踢、徵求、問卷、等此系列時效性文章、 │一、基本板規│ │ 可結案性文章。即原PO可能已達成PO文目的 └──────┘ │ 。板主將會在文章前標記 s。一星期後板主 ┌──────┐ │ 會將文章刪除以免佔據板面空間。 │二、文章標題│ │ └──────┘ │ b.廣告文:本板禁止一切營利性廣告文、含有商業訊息的徵 ┌──────┐ 人徵物文。 │三、文章範疇╞══╡ └──────┘ c.族群歧視:本板禁止針對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 ┌──────┐ │ 、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特定族群攻 │四、噓文規範│ │ 擊或引戰之文章/推文。 └──────┘ │ ┌──────┐ │ d.公告文:本板禁止冒充板主(ID或ID偽物),任意使用公告 │違規 與 申訴│ │ 做為文章標題開頭(包括回覆文章)。 └──────┘ │ made ψcksorgp└───────────────────────────┘ ^L:page05:#@d,:page061:#@r,:page05:#@u,:page041:#@l,:page05:#@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四、噓文規範: └──────┘ │ ┌──────┐ │ 1.請尊重板友:每位板友的推/噓文皆受到此板板規的保護 │一、基本板規│ │  ,除了發文需注意禮節之外,不要重複推/ └──────┘ │ 噓相同、相近詞語;次數過多造成板友視覺 ┌──────┐ │ 、心理困擾視同違反板規。(經板友舉發) │二、文章標題│ │ └──────┘ │ 2.噓文:有人可以推就有人可以噓,但仍請尊重發文者;每 ┌──────┐ │ 人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言論自由。在公開場合,我 │三、文章範疇│ │ 們雖有說話的自由,但也要承擔說話的責任。 └──────┘ │ ┌──────┐ 3.發言語氣:人與人溝通,經常會發生「說者無心,聽者有 │四、噓文規範╞══╡ 意」這類的事情,且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雅量 └──────┘ 接受別人戲謔性的開玩笑,無論程度大小,並 ┌──────┐ │ 非說開玩笑有錯,而是可能會踩到地雷或觸及 │違規 與 申訴│ │ 敏感神經。因此請盡可能注意語氣:) └──────┘ │ made ψcksorgp└───────────────────────────┘ ^L:page061:#@d,:page07:#@r,:page062:#@u,:page05:#@l,:page062:#@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違規處理原則──嚴重違規處理條例 ← →翻頁 └──────┘ │ ┌──────┐ │ 違反板規者,輕者或者初次違規者會以觀察或者警告告知, │一、基本板規│ │ ,累犯或者違規行為重大者以水桶處置 (期限由板主群視違 └──────┘ │ 規次數或者行為嚴重程度 )。有爭議文章板主會先以 m文備 ┌──────┐ │ 份,並視情形鎖文(出現 !號)經公告判決後不得回覆系列文 │二、文章標題│ │ 。文章是否為鬧板文由板主群定奪。 └──────┘ │ ┌──────┐ │ 申訴流程 │三、文章範疇│ │ └──────┘ │ 申訴前,請於三日內將申訴理由連同該文章及公告文的 AID ┌──────┐ │ 碼向其他板主上訴,若不服其他板主判決方可至組務板申訴 │四、噓文規範│ │ 。申訴者請依照流程申訴,不得因不服板主的判決而在板上 └──────┘ │ 出現亂板行為。組務板位置:NUU → NUU_Service ┌──────┐ │違規 與 申訴╞══╡ 註:假若對於板規有疑慮者,歡迎請來信告知並讓板主群做 └──────┘ 進一步的討論。 made ψcksorgp└───────────────────────────┘ ^L:page062:#@d,:page07:#@r,:page061:#@u,page05:#@l,:page061:#@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違規處理原則──嚴重違規處理條例 ← →翻頁 └──────┘ │ ┌──────┐ │ 1.屢犯:凡違反本板任何之板規而屢犯者,得累計ID、連續 │一、基本板規│ │ 處罰,水桶得無上限延長。 └──────┘ │ ┌──────┐ │ 2.恐嚇板友:本板為學術性校園團體之討論板,並不希望本 │二、文章標題│ │ 板出現網路霸凌,以言語恐嚇、騷擾板友。若 └──────┘ │ 發生恐嚇板友之事件,板主得以視情節嚴重程 ┌──────┐ │ 度處以永久水桶,在本板永不復權。 │三、文章範疇│ │ └──────┘ │ 3.商業廣告文:凡網拍、與苗栗無地緣關係之營利性中盤商 ┌──────┐ │ ,或經舉證文章CP值過高之買賣文,一律以 │四、噓文規範│ │ 劣文處置,並水桶一個月,累計制。苗栗店 └──────┘ │ 家同買賣文規範,一週最多一次。 ┌──────┐ │違規 與 申訴╞══╡ 何謂CP值:CP即Cross-Post,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 └──────┘ 標題或內容之文章。CP值即重複發表文章次數。 made ψcksorgp└───────────────────────────┘ ^L:page07:#@d,:page01:#@r,:page07:#@u,:page061:#@l,:page07:#@a,:end:# ◣ ▌▌ ▌▌ ▌ ██▉◢█◣█ 小板龜 ver.5.11 ◥◣▌▌ ▌▌ ▌ █ █▄▏▏ ◥▌◥█◤ ◥█◤ ▂▂▂ █ █▏▏ 2009/11/24修訂 ────────┬───────────────────────────── ┌──────┐ │ ┌───────────────────────────┐ │新手操作教學│ │ │ │ └──────┘ │ │ NUU_Talk's BM :jkfive/cksorgp │ ┌──────┐ │ │ │ │一、基本板規│ │ │ 板規制訂人:YenXD/FMDream/jkfive/cksorgp │ └──────┘ │ │ │ ┌──────┐ │ │ 參考板規:NUU_Talk板板規2.50版 │ │二、文章標題│ │ │ │ └──────┘ │ │ NUU_Talk板板規2.99版 │ ┌──────┐ │ │ │ │三、文章範疇│ │ │ NUU_Talk板板規2009/1/07修定版 │ └──────┘ │ │ │ ┌──────┐ │ │ NUU_Talk板板規5.00版 │ │四、噓文規範│ │ │ │ └──────┘ │ │ │ ┌──────┐ │ │ │ │違規 與 申訴│ │ │ │ └──────┘ │ │ │ made ψcksorgp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00.81
文章代碼(AID): #1B2-ZOeJ (NUU_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