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答大學生─關於狗屁的文化創意產 張大春
在跟某(ㄕ)學(ㄅ)弟(ㄔ)聊了一下
在聽說今年大肆專題的一些情況下
剛好看到這篇文章
其實看了心有戚戚焉
於是來分享一下
原文 http://blog.chinatimes.com/storyteller/archive/2010/11/16/564264.html
網友大學生私人留言,公開作答:
您好,我是一名大學生,請問依您看來,「學界」有沒有義務因應「業界」的需要而改變
學習課程的內容,甚或大到學術方向? 這麼問,是因為有不少業界人士跑到學界來(是誤
人子弟?還是傳授經驗?),業界或許有一些值得學習的實際經驗,但那常跟理論搭不上邊
,畢竟不管有沒有學術背景都可以進入業界。例如:本校文學院開了一系列「創意產業學
程」,(http://gogo.tku.edu.tw/cci/index.html),裡面來自業界的老師,常常利用上
課或作業來為自己的事業宣傳;另一方面,又可以在外的工作經歷上大膽地寫「大學教授
」,儘管這些來自業界的教授參差不齊。 像這是一篇任教於淡江大學的業界人士的演講
,(http://blog.yam.com/oakacorn/article/27775632),我完全聽不懂他在講什麼。基
本上,我也聽不懂他上課在上什麼。請問能為我解釋他的意思嗎?
答曰:
光是看到貴校「文創產業中心」的「五大主修領域」裡有「創意漢學」,我就想向
你致哀了。除了向你致哀,我還能作甚麼呢?
我仔細觀看並分析了貴校設立文創中心的一切說明和宣傳網頁(也建議我部落格的瀏覽客
人都去看一眼),發現這這個中心就是建築在臺灣集體幻覺上的一個單位。這不只是貴校
的問題,而要從整體臺灣的社會去理解。
我是一個寫作的人,我根本不承認有文創這回事,就好像我是一個正常的細胞,我不承認
惡性腫瘤是我的一部份一樣。
文創產業的來歷是一群寄生蟲般的人物,在既沒有創作能力、也沒有研究能力的前提之下
,逞其虛矯夸飾的浮詞,闖入原本的出版、表演、戲劇、影視、廣告、藝術展覽和交易等
等傳統領域。進入了這些行業之後,他們與上述各領域的專業技術、教養和知識亦無關,
他們的興趣和職責就是媒合政商資源,看起來充其量不過就是一種兼領經紀人和營銷者身
份的幫閒份子。創作者拉不下臉來談生意,就需要他們。他們生意談大了,就回過頭來指
導創作者。創作者要是沒出息一點,就等著被這種人掌控、消費或淘汰;創作者要是不要
臉一點,就自己出面說:「我也是搞文創產業的!」可是憑藉著在業內幫閒的資歷,他們
可以演講、寫專欄、出書,成為意見領袖,還彼此串合,虛構出「文化創意產業」這樣的
語詞。還反過頭來告訴創作者:你們所幹的活兒,其實是我這個產業的一個環節、一個零
件、一個「區塊」。
你也許還想問:文創的內容是甚麼?答案可以像這些寄生蟲一樣多變──他們自己反正也
是騎驢找馬,連哄帶騙不需要準主意,條列整齊的綱領從1到9、從A到Z,拐人相信它有一
套正式的演繹或分析架構就好,他們最高明的技倆就是把一堆行政、管理、財經、統計等
科目中可以用常識化語言描述出來的訊息整編成一套冠以「產業」之名的雞零狗碎,摸著
石頭過河。
詐騙集團要鍛鍊到極高明的境界,才能夠立足為文創產業;加入他們成為追隨者、學習者
則只要夠愚蠢就行了。
親愛的大學生:從你的信裡我會看到良知與品行,如果你不希望浪費時間、浪費生命、浪
費智能,建議你遠離這一套課程,因為共犯結構就是這樣的一種東西,正常細胞會死去,
而惡性腫瘤一如蒙德羅梭的短篇經典所形容的那樣:「當他剛剛醒來時,恐龍還在那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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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no money, I have no time, so I have no idea to make progress.
- Abu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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