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當心,文化與產業兩失!

看板NUU_ID作者 (jkfive)時間14年前 (2009/12/01 10:1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當心,文化與產業兩失! 2009-11-29 中國時報 【漢寶德】 文化創意產業這個名詞,自前政府以來就是官方口頭禪。政黨輪替後,更成為現政府的驕 兒。前前後後政府投入的金錢與精神不在少數,但成效如何,大家心裡都明白。  老實說,以政府現有政策,與國人對文創業認識,我對文創業一時並不抱甚麼期望 。可是我卻對它的負面效應耽心起來了。  在上世紀末,英國人創出「創意產業」這個名詞時,在觀念上,是把人類各種生計 都視為產業。所以自此觀點,文化事業也是一種產業,雖然產值有限。他們鼓勵發揮創意 ,創造較高產值,是看到新世紀的來臨,生活中精神的需求,新、奇、美的條件越來越重 要了。所以希望大力提倡,一方面可使與生活相關的產業提高精神內涵,另方面則鼓動文 化事業開拓新的領域,滿足社會的需要。他們把文化併入創意產業之中,並沒有逼著文化 賺錢的意思。舉例說,他們並沒有要求博物館自給自足,相反的,卻把柴契爾夫人以來, 博物館收門票的規定廢掉了。  政府推動文化事業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國民的文化素養與精神生活品質,並不是促進 生產事業。這一點,在提倡文化產業的先進國家是很明白的。視文化為產業與文化產業化 是兩回事。產業化所不可避免的一件事就是大眾化,所以文化產業的主力總脫不開電影與 電視。因為大眾化就不能不走娛樂化、趣味化的路線,精緻文化則在於開拓精神領域的新 境界。這兩者都是不能偏廢的。自此著眼,文化是文化,創意產業是創意產業,兩者不能 不有所區隔。  誠然,自從上世紀中葉以來,為了擴大愛好文化的群眾基礎,文化界接受了在精緻 文化中增加娛樂性的觀念。這是希望文化的作品可以有吸引力,有更多人分享,並不是為 了賺錢。政府在文化上投資而沒有回收是自然的。其實文創產業又何嘗不是在物質生活中 ,增加精神生活情趣呢?文化事業的基本價值是不能一時或忘的。  不幸的是,我們的政府知道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後,就把它與文化混為一談,而 且認真的希望把文化當成產業來經營。以博物館行政法人化為例,原本是一個長久以來西 方國家尊重文化獨立並避免政府干預的精神,在日本的實現。它的附帶效果是行政管理效 率的提高。可是到了台灣,行政法人化就變成自籌財源的觀念。使得文化機構不得不在文 化基本價值與商業價值間做一選擇。  近年來,台灣的各博物館,包括故宮在內,都在大力推動超級特展。這是未可厚非 的。可是不能不知道,超級特展是以高知名度的文物吸引觀眾的方法,對於文化機構來說 ,並不是本業。一個博物館要努力經營的還是它的正常運作。還是要以研究與收藏為核心 而開發出的教育性展示來親近大眾。最成功的博物館應該是不需要買票的學生們的樂園, 而不是變相的高價位的遊樂園。政府該做的是不惜重金,開發博物館的潛能,增加收藏與 收購文物的經費,並發展為有娛樂價值的教育性展示。我們要知道,博物館與美術館是文 化,遊樂園相當於文化創意產業。博物館是現代國民生活中必要的設施,遊樂園是渡假的 休閒設施。不能因為有了遊樂園,就忽視博物館,當然也不能使博物館遊樂園化。如果政 府把博物館的經營政策落實在超級大展上,久而久之,博物館展示館化,博物館文化就消 失了。  我很擔心的是,文創產業的政策沒拿捏正確,產業沒發展成功,文化卻受到傷害。 過去二十幾年來,文化政策一直缺少明顯目標,又有意識形態之爭,因此在國民文化素養 的提升上做得遠遠不足。在這個時候,拋棄文化,擁抱產業,會弄得兩敗俱傷,值得慎重 考慮。(作者為建築學者,曾任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 http://0rz.tw/ENtc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5.154.219

12/01 18:40, , 1F
0.0
12/01 18:40, 1F
文章代碼(AID): #1B57pdzm (NUU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