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會議規範

看板NUTN_SSSS作者 (Hsin)時間16年前 (2009/10/19 03:42),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太陽服務社會議規範 會議前: 1.三人以上,循一定之規則,研究事理,達成決議,解決問題,以收群策群力之效者, 謂之會議。 2.開會目的清楚再召開會議。 3.會議是在解決問題,而不是在討論問題。 4.需要討論的事宜,先在B板上討論過,會議上協商與表決。 5.開會要在三天前通知。 6.若無討論或解決事宜常會可不召開。 7.常會的會議主席採各部門輪流制。 8.會議主席在開會前先統整各部門所要討論的議題,寫成會議單並在會議前公佈。 9.會議單的討論議題要註明議題說明、辦法、負責人與發表時間。 10.會議主席要熟知會議流程。 11.不能與會者於三天前請假,若當天臨時有事不能到者必須親自打電話給各自的 部長說明請假理由,會議主席若不能與會,請找人代替。 12.會議出席人數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會議使得召開。 13.會議不可遲到,遲到者罰(50元/10元),主持者遲到罰100元當作社費, 無故未到者,。 會議中: 1.會議流程:  (1)報告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況  (2)各部長致詞(若沒有可省略)  (3)前次會議沒討論完的事項(若沒有可省略)  (4)預定討論的事項  (5)臨時動議(若沒有可省略)  (6)其他(檢討或分享)  (7)散會 2.社員可參加會議並有發言權,但無表決權。 3.表決須得參加表決之三分之二以上之贊同者 4.台下討論聲音不可大於台上發言者。 5.一次一人發言,發言時請舉手,台上示意可發言才說話。 6.會議主席應居於公正超然之地位,嚴格執行議事規則,維持會議和諧, 使會議順利進行,若有意見不合或爭執時,會議主席需擔任協調與溝通者。 7.會議主席要控制時間,發言人若超過其發表時間,請移至臨時動議討論。 8.權宜問題:對於會議偶發之緊急事件,足以影響會議全體或個人權利者, 得提出權宜問題。(如:會議發生喧擾,妨礙出席人之聽覺,出席人得 請求主席制止。) 9.秩序問題:對於會議進行中發生之錯誤或其他事件,足以破壞會議之秩序者, 得提出秩序問題。(如:發言離題,出席人得請求主席糾正。) 10.說開會結束後,發表即不具效益。 會議後: 1.會議紀錄於會議結束後三天內公告。 2.會議紀錄:  (1)會議名稱、會次、時間及地點  (2)應到、實到、列席與請假者人數及姓名與主席與紀錄姓名  (3)報告事項 (4)表決事項、票數與結果 還有要增減的嗎? 覺得不妥之處,請推文告知。 請每人推文表示看過,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3.9.161

10/19 03:44, , 1F
對不起各位,太晚PO了
10/19 03:44, 1F

10/19 03:48, , 2F
無故未到者要如何處分呢?
10/19 03:48, 2F

10/19 03:48, , 3F
推推~
10/19 03:48, 3F

10/19 03:52, , 4F
當下一次會議的主持人如何~還是要請大家喝飲料阿~
10/19 03:52, 4F

10/19 11:04, , 5F
唉唷唷@@ 因為他這個週末回家了,我應該幫他打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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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1:05, , 6F
寫悔過書..我不會再無故未到100次..
10/19 11:05, 6F

10/19 11:47, , 7F
推~
10/19 11:47, 7F

10/20 00:37, , 8F
無故未到= =.....
10/20 00:37, 8F

10/20 01:29, , 9F
嗯嗯~~推推喔!!
10/20 01:29, 9F

10/20 02:47, , 10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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