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我是你客兄」扮妻上MSN套出姦情

看板NUTN_MS100作者 (胖達命)時間12年前 (2011/11/03 23:0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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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某人妻到汽車旅館,與網友李男「愛愛」 ,人妻丈夫有一回上網,有人主動聊天,敲打「你是誰?」李男誤認是人妻本尊,回稱「 我是你客兄呀!」丈夫覺得事有蹊蹺,於是假裝失憶,套出兩人姦情,人妻乾脆掰稱遭對 方性侵;板橋地檢署認為,若遭性侵,雙方不可能繼續聯絡,男網友也不可能大剌剌自稱 「客兄」,因此偵結不起訴。 檢方調查,23歲人妻與丈夫育有2子,今年5月在網路聊天室,與25歲李姓男網友搭上線, 互留即時通帳號;5月17日人妻帶3歲的小兒子,與李男共赴汽車汽館「愛愛」,事後李男 以有急事要處理,帶人妻一起退房。 7月間某日人妻丈夫上網,李男誤認是人妻本尊,主動敲訊息聊天,人妻丈夫問「你是誰 ?」李男稱「我是你客兄呀!」人妻丈夫察覺有鬼,假扮人妻,自稱車禍後失憶,追問當 天到底發生什麼事,才套出上情。人妻為平息丈夫追問,掰稱對方說要借她5萬,卻騙到 汽車旅館性侵。 援交被逮 人妻掰被性侵 警方受理人妻報案,李男大呼冤枉。他解釋,當天兩人在即時通上聊天,人妻稱需5萬元 急用,雙方同意以5萬元做援交代價,相約去汽車旅館,人妻帶3歲兒子赴約,他轉電視給 小孩看,直到小孩睡著後,兩人才發生性行為,事後一起退房。 檢方根據兩人在聊天室對話紀錄,發現兩人在5月16日當天對話長達8小時,人妻也不避諱 與對方談體態、內衣穿著、性行為方式、發生性行為地點等,認定人妻在李男邀約共赴旅 館時,即有發生性行為共識,加上偵查庭結束後,人妻還追問李男,5萬元到底給不給, 認定李男沒有強制性交罪嫌,昨偵結不起訴。 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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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就有兩個小孩 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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