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高雄大學97學年度第2期 抵免學分時程
發信人: NUKaca (高雄大學教務處), 信區: AcademicAffairs
標 題: [公告] 97學年度第2學期 抵免學分作業時程
發信站: 高大原野星辰 (Mon Jan 5 10:41:37 2009), 轉信
教務處 課務組 http://academic.nuk.edu.tw/action_context.asp?id=520
抵免學分規定:
(一)入學當學年辦理一次為限,申請抵免學分系統開放時間,
第一學期97/8/25上午09:00~97/8/29下午05:00,
第二學期98/1/5上午09:00~98/1/9下午05:00。
請於系統開放時間上線申請,並列印抵免學分申請表。
(二)抵免學分申請表紙本請檢附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於規定時間內分送系所及通識教育
中心辦理審核作業,如因送達時間延遲,造成審核作業未及完成,致影響申請人選課
作業,由申請人自行負責,若因系上審核時間延誤則由系上負責。
第一學期學生送件期限:97/9/15前,系上老師審核完畢送件期限:97/9/19前;
第二學期學生送件期限:98/1/23前,系上老師審核完畢送件期限:98/2/20前。
(三)辦理抵免學分請先至學生選課系統(http://course.nuk.edu.tw/)中「學期課程查
詢」查詢歷年課程,以為填列抵免科目之參考。
(四)請於教務系統(http://aca.nuk.edu.tw)中,點選「學生專用」,輸入學號→輸入
密碼(預設為身分證字號)進入成績系統,再選擇「學生申請課程抵免資料維護」,
登打後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
(五)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及碩士在職專班補修大學部基礎學分課程,可抵免學分數不得超
過三十學分。
(六)研究生可抵免之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為限。
(七)學生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規定時間內申辦,各系所、通識教育中心及教務處應於加
、退選日期截止前完成審核程序。
(八)「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請自行至本校教務處/法規規定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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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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