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抵免學分相關流程與規定
發信人: NUKaca (高雄大學教務處), 信區: AcademicAffairs
標 題: [Q&A] 抵免學分相關流程與規定
發信站: 高大原野星辰 (Tue Aug 26 16:27:24 2008), 站內信件
*如何辦理抵免學分
(一)凡修習過的課程,皆可提出抵免申請。
(二)先將原校修習的課程,用二分法,分成抵高雄大學的:
(1)A系系必修、系選修。
(2)其他的原校修習的課程,可拿來申請抵免通識。
例:中、英文,或原校的系必修(系選修),無法抵高大系上的系必修(系選修)
者,皆可拿來申請抵免通識。惟是否通過,則由通識中心審核。
(三)系上專業科目(系必修、系選修),審核單位乃各系系主任。
電話http://www.nuk.edu.tw/teaching.php
通識科目,審核單位乃通識教育中心。(07)5919000 轉 8281 8282 8283 828
英文,審核單位乃西語系。(07)591-9253
(四)原校修習的課程,與高雄大學之通識分類不同,或不知道如何做通識分類者,
就將該課程,同時抵免4種通識分類。
例如:原校修習〔文學歷史與科技對話〕,若不知道要歸類成人文類、社會類、
自然類、運修類者,就直接抵免此4類。(通識新制,則為3類)
(五)學號為A096、A095開頭者,仍適用舊制通識規定。
http://140.127.202.206/gec/sd_95to96.php
學號為A097、A098開頭者,則適用新制通識規定。
http://140.127.202.206/gec/sd_97after.php
日後通識課程變革異動者,依據通識教育中心的規定辦理。
(六)上述的部份,仍須依相關法規辦法為據。
通識教育中心通識學分抵免辦法
http://140.127.202.206/gec/sd_credit_exempt.php
高雄大學學生抵免辦法
http://academic.nuk.edu.tw/updown/rule/student_mortgage_credit.doc
註:上述兩個法規辦法,均務必閱讀。
*抵免時程與期限
以秘書室公佈的行事曆為主。(http://sec.nuk.edu.tw/)
*抵免流程(依97學年為例)
(一)入學當學年辦理一次為限,申請抵免學分系統開放時間
第一學期97/8/25上午09:00~96/8/29下午05:00,
第二學期98/1/5上午09:00~98/1/9下午05:00。
請於系統開放時間上線申請,並列印抵免學分申請表。
(二)抵免學分申請表紙本請檢附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於規定時間內分送系所及通識教
育中心辦理審核作業,如因送達時間延遲,造成審核作業未及完成,致影響申請人
選課作業,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第一學期送件日期:96/9/12前,第二學期送件日期:97/1/23前。
(三)辦理抵免學分請先至學生選課系統(http://course.nuk.edu.tw/)中「學期課程
查詢」查詢歷年課程,以為填列抵免科目之參考。
(四)請於教務系統(http://aca.nuk.edu.tw)中,點選「學生專用」,輸入學號→輸
入密碼(預設為身分證字號)進入成績系統,再選「學生申請課程抵免資料維護」
,登打後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
(五)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及碩士在職專班補修大學部基礎學分課程,可抵免學分數不得
超過三十學分。
(六)研究生可抵免之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為限。
(七)學生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規定時間內申辦,各系所、通識教育中心及教務處應於
加、退選日期截止前完成審核程序。
(八)「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請自行至本校教務處/法規規定處查詢。
http://academic.nuk.edu.tw/updown/rule/student_mortgage_credi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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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NUKaca 於 Aug 28 14:38:48 修改本文.From:140.127.23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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