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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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
1. 一個禮拜內不得重複發表相同或性質類似的文章,違者刪文並警告一次。
2. 租屋文必須以[租屋]為標題,並且兩週只能發一次,違者第一次警告,再
犯水桶七天。
3. 不得手動置底文章,違者水桶七天。
4. 廣告文收進文摘(按tab收看),三天內不得重複發文,違者桶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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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打工文:請一律使用[廣告]的格式發文,並請詳閱看板《part-time》的
置底注意事項,七天之內不得重複發文,若違規第一次警告,再犯水桶
七天。
6. 買賣文&合購文:為保障各位鄉民的權益,必須先發自介文,並以[買賣]
為標題,三天內不得重複發文,違者第一次警告,再犯水桶七天。
為保障高大版友之權益,非校友請洽高雄版。
7. 亂版or引戰:包含文章以及推文,違者桶七天,累犯一個月,若開分身被
抓到則本尊分身各桶三個月。
8. 非版主請勿使用公告文,違者水桶七天,累犯一個月。
9. po文找不到合適標題時,文章標題須有固定格式,必須有中括號與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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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為使閱讀者方便,版上文章與推文中,請避免有注音文。
11.關於人生經歷、通識經驗、美食遊記..等文章,請統一以[分享]為標題,
並視情況收錄於精華區。
12.其他若有版規未盡詳實則由版主群自行增加,版友亦可於此篇推文給予建
議,另外此篇不開放閒聊!
以上,修改自2.0版。 <(_ _)>
2011/07/31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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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治世宜方,處亂世宜圓,處叔季之世,當方圓並用;
待善人宜寬,待惡人宜嚴,待庸眾之人,當寬嚴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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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02.203
※ 編輯: Shugoventose 來自: 114.40.200.14 (07/31 22:59)
※ 編輯: Shugoventose 來自: 118.171.75.130 (10/08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