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三成謝酬案大和解! 李婦:警察搞不清 …

看板NUK_TALK作者 (Annie)時間13年前 (2010/12/15 14:01), 編輯推噓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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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D22zDTH ] 作者: pllokk ()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新聞] 三成謝酬案大和解! 李婦:警察搞不清楚狀況 時間: Wed Dec 15 11:00:26 2010 http://www.nownews.com/2010/12/15/91-2673532.htm 三成謝酬案大和解! 李婦:警察搞不清楚狀況(2010/12/15 04:4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由於索取三成謝酬,被輿論痛批「死要錢」的潘姓女子,經同學轉述指出,她與掉錢的李 姓婦人14日晚間已達成和解,李姓婦人還抱怨自己一點也不貧,也不是單親,會鬧上媒體 版面,全都是警察搞不清楚狀況還變成這樣。 台北縣一名李姓婦人13日下午因故遺失包包,內含要作為生活費的2萬1千元、手機、證件 等物,心急如焚的她回撥手機,一名28歲法律系畢業的潘姓女子,表示在路上拾獲一只包 包,會送到廣福派出所。原本是一樁物歸原主的美事,卻因為雙方對三成、6300元的謝酬 未達成共識,因此登上媒體版面。 根據報導,雙方到達警局後,李婦求情希望潘女不要收取如此「高額」謝酬,警察也幫忙 相勸,但潘姓女子卻堅持三成謝酬是根據民法第805條,於法有據。警方更向媒體表示,潘 女到警局簽領據時,還說她只有索取3成現金,而不是「所有失物」的3成,其實已經很客 氣。 潘女14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卻指出最初是李婦要包紅包給她,她說「不用」,如果要給就 會捐出去,還問李婦「6千會不會太多」,她才用李婦的名義捐 6千元給母校的動保社,並 出示捐款收據。有自稱潘姓女子同學的同學也在臉書上發文指控,李婦踏入警局就態度丕 變,一改在電話中的態度,向警方訴苦遭強索謝酬。 原本雙方各持一詞的說法,到15日凌晨上演大和解的戲碼,潘姓女子的同學在台大BBS站批 踢踢(PTT.cc)上透露,雙方14日晚間透過電話聯絡,李姓婦人不但對潘女表達歉意,還 說新聞也造成她很大的困擾,將會出面對媒體做澄清說明,並表明自己既不貧,也不是單 親,認為這次事件會鬧成這樣,全都是因為「警察搞不清楚狀況!」 而根據網友的人肉搜索,申請過清寒獎學金、法學基金會獎學金,還被高雄大學列為「搶 救失學計畫」名單中的潘姓女子,似乎才是事件當中真正的「弱勢」。 --- 蘋果真的是... 這年頭看新聞還得自己當柯南才行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92.94

12/15 11:04,
所以真正的情況到底是怎樣好像也沒有說到= =
12/15 11:04

12/15 11:09,
今天的電視新聞還是說婦人很窮喔~~~ 給他們亂搞吧
12/15 11:09

12/15 11:20,
結果是警察想要業績?
12/15 11:20

12/15 11:31,
羅生門喔
12/15 11:31

12/15 11:41,
Are you sure? 今天蘋果還有繼續報
12/15 11:41

12/15 11:42,
這篇新聞內容全都是引述潘女友人在八卦版的文章
12/15 11:42

12/15 11:43,
等李婦真的出來說明再評斷比較好吧!
12/15 11:43

12/15 11:47,
搞了半天..結果是羅生門-.-
12/15 11:47

12/15 11:49,
你看看 現在女學生說了 婦人說了 剩下警察還沒說話~
12/15 11:49

12/15 11:50,
讓我們期待"3成獎金事件"的下一集....
12/15 11:50

12/15 11:52,
溝通不良及以訛傳訛下的新聞@@"
12/15 11:52

12/15 11:54,
歹戲拖棚 跟 補教人生 有異曲同工之妙
12/15 11:54

12/15 12:06,
東西遺失心急如焚什麼都好說 事後翻臉蠻能想像的
12/15 12:06

12/15 12:08,
之前騎車被一個送便當阿桑在找門牌沒看路撞上
12/15 12:08

12/15 12:10,
一直道歉希望能別追究 警察一來馬上氣呼呼說我是飆仔
12/15 12:10

12/15 12:20,
所以這要弄成三成人生囉
12/15 12:20

12/15 12:22,
霧颯颯
12/15 12:22

12/15 12:38,
在演什麼,看不懂!
12/15 12:38

12/15 12:50,
全都是潘女同學說的....希望婦人能出來說明
12/15 12:50

12/15 12:51,
否則一切死無對證.......
12/15 12:51

12/15 12:55,
警察有什麼業績呢?應該是看不下去才去爆料的吧!
12/15 12:55

12/15 13:02,
純噓報社 根本就沒去求證 只看網路上他人的"說法"
12/15 13:02

12/15 13:38,
不過話說回來,萬一真的是強索30%也不是什麼罪大惡極
12/15 13:38

12/15 13:39,
的事情,只是觀念不太一樣而已,也不要太趕盡殺絕
12/15 13:39

12/15 13:45,
我發現到,這關高雄版啥事?事情發生在台北....
12/15 13:45

12/15 14:00,
借轉高雄大學版 謝謝
12/15 14: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54.96

12/15 15:46, , 1F
所以勒 當初很酸的要不要出來說一下
12/15 15:46, 1F

12/15 16:21, , 2F
1479
12/15 16:21, 2F

12/15 16:23, , 3F
回一樓 鄉民,不意外
12/15 16:23, 3F

12/15 18:31, , 4F
12/15 18:31, 4F

12/15 19:11, , 5F
媒體誤導的很嚴重
12/15 19:11, 5F

12/15 22:35, , 6F
當初很酸的 踹共阿~
12/15 22:35, 6F

12/16 01:26, , 7F
當出很酸的是不是該PO個道歉文? 誰要先呢?
12/16 01:26, 7F

12/16 10:23, , 8F
有請神人整理名單@@~ 或許法律系當事人用的到~
12/16 10:23, 8F

12/16 13:04, , 9F
== ==怎麼跟別家新聞報的不一樣
12/16 13:04, 9F

12/16 19:27, , 10F
因為這篇全都摘自潘女同學的說法
12/16 19:27, 10F

12/16 19:34, , 11F
FSHS-94-318 第270篇推文 sonnight 也說都是抄他的
12/16 19:34, 11F

12/18 14:32, , 12F
舊聞 這篇還有更新版的有李婦被採訪得部分
12/18 14:32, 12F


12/18 14:32, , 14F
不過最新版的則是那筆錢現在被踢來踢去
12/18 14:32, 14F
文章代碼(AID): #1D25ccgq (NUK_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