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校園] 校車即將要收費!!

看板NTUphy96作者 (康欸)時間14年前 (2009/12/23 23:40),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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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作者: garyqqq (哈哈哈) 看板: NTU 標題: [校園] 校車即將要收費!! 時間: Wed Dec 23 23:00:39 2009 各位同學大家好,我是學生會福利部長施彥廷。 總務處日前已經研擬出校車(總區-醫學-社科)收費的方案, 最快可能在下學期,校車即將開始收費!! 由於校車連年透支(每年支出600多萬)),造成校務基金的負擔,於是校長希望「使用者 付費」,於是總務處事務組在向欣欣客運協商討論後,研擬出下列可能的收費草案: 1.由校車包商欣欣客運全面自負盈虧,收費標準約為十到十五元間。 2.校車與校外路線結合成為廠商營運路線之一,收費標準為學生票十二元。 (類似公車開進校內的概念) 目前此案仍在校內行政程序中,尚未通過。對於此案學生會福利部認為: 1.校車收費對就讀非校總區學系之同學等同變相加收學雜費,這些同學必須往來校區修課 ,但是這些同學對於所屬系所的空間位置位置並沒有有選擇權。 2.校車收費對居住的宿舍跟就讀學系在不同校區者,等於變相漲住宿費,而且同學不一定 能決定住在哪個校區的宿舍。 3.校車收費將直接影響非總區的同學使用校總區教學、生活資源之權利(如總圖、活大) ,並且同樣影響總區同學前往非總區上課的權利。 4.校方未就校車收費問題向學生公開說明,以及未經有學生代表出席的會議討論,明顯 與學生自治的精神不合。 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六條: 學校收取代辦費及使用費,應由收取費用之業務單位提案,經學校行政會議或相關 會議通,送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於學校資訊網路公開。 前項會議,應邀請包括學生會等具有代表性之學生代表出席。 以及李嗣涔校長在2006年,和第18屆學生會長黃兆年簽署之〈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權利大憲章 〉第七條: 校區分割之不便,不應由學生全部承擔。所有校區之學生,應享合理、平等之權利。 因此,如果未向學生公開說明、未經由學生代表出席的會議就通過此案,明顯違反「專科以 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而片面決定校車收費,也明顯違反校長簽署的〈學生權利大 憲章〉。 因此,學生會福利部向校方提出下列訴求: 1.校地分割之成本不應完全轉嫁同學,如此作法等同於變相加收學雜費。 2.校車收費案不應由校方片面決定,須經召開公聽會讓同學參與討論、聽取同學意見, 公開說明並公佈詳細資訊。 3.關於校車收費一案,必須經過有學生代表與出席之會議通過,始得生效。 以上是學生會福利部對於此案的訴求,之後將會採取具體行動。 希望同學對此多多表達意見,同學的意見越多,我們向學校斡旋的空間將會越大! 第22屆學生會福利部 2009.12.2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善 於 傾 聽╰╯ 好 抱 不 平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 garyqqq:轉錄至看板 NTUSA 12/23 23:01

12/23 23:01,
我覺得會有人噓學校,只能先推再說了
12/23 23:01
ddddcccc30:轉錄至看板 NTUmed98 12/23 23:01 kk13942001:轉錄至看板 NtuDormM4 12/23 23:03

12/23 23:05,
推福利部!想得不錯!
12/23 23:05

12/23 23:06,
請校長去搭校車
12/23 23:06
lwsun:轉錄至看板 NTU09DFLL 12/23 23:07

12/23 23:08,
辛苦了
12/23 23:08

12/23 23:11,
請校長搭校車到法醫校區一日遊如何?
12/23 23:11

12/23 23:12,
吃雞腿 坐社科16的椅子 用精美的社科院電腦教室印講義
12/23 23:12

12/23 23:13,
體驗一下在古蹟中徜徉的美好 這一切只要來回二十多塊喔
12/23 23:13

12/23 23:14,
12/23 23:14

12/23 23:19,
洨長表示:我開專車送大家來回
12/23 23:19

12/23 23:20,
表示:我都用飛的
12/23 23:20

12/23 23:23,
哎....
12/23 23:23

12/23 23:24,
12/23 23:24

12/23 23:26,
先推福利部 可是校務基金的洞要怎麼補阿
12/23 23:26

12/23 23:31,
校區分割已經讓部分學生付出了時間成本在通勤上 要再收費
12/23 23:31

12/23 23:31,
實在不甚合理...
12/23 23:31

12/23 23:32,
加油 別被河蟹
12/23 23:32

12/23 23:33,
12/23 23:33

12/23 23:34,
推。未有學生代表出席的會議討論太過份。
12/23 23:34

12/23 23:35,
推福利部。
12/23 23:35

12/23 23:37,
推 這太不合理了~!
12/23 23:37

12/23 23:39,
推!!!!!!!!!!!!!!!!!!!!!!!!
12/23 23:39

12/23 23:39,
福利部加油!學院不在總區 趕課就夠累了 還要收錢><
12/23 23:39

12/23 23:39,
我覺得使用者付費 沒什麼不合理的
12/23 23: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35

12/24 00:24, , 1F
校車收錢那要校車幹嘛?
12/24 00:24, 1F

12/24 00:54, , 2F
!!!!!!!!!!!!!!!!!!!!!!!!!!!!!!!!!!!!!!!!!!!!!!!!!
12/24 00:54, 2F

12/24 00:54, , 3F
不ok不ok~
12/24 00:54, 3F

12/24 00:56, , 4F
可能是要十分鐘就一班啦 台大很NICE的
12/24 00:56, 4F

12/24 01:42, , 5F
官逼民反!!!!
12/24 01:42, 5F
文章代碼(AID): #1BCZdlZP (NTUphy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