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學分費!
【第二階段】 於加退選後1.5個月,依修習學分數(含夜修學分,不含
教育學分)決定應繳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九學分(含
九學分)以下,按該生所屬院別學分費標準,收取學分
費。十學分(含十學分)以上,按該生所屬院別學雜費
標準,收取全額學雜費。
來源:http://cashier.cc.ntu.edu.tw/html_cht/index_2007cht.htm
我總共修21學分
上面的意思
是不是我之前註冊時有繳全額的學雜費
就不用再繳學分費了?
幫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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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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