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班代速到205領取學分費繳費單 及學雜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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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lu (...) 看板: NTUot91
標題: [公告] 請班代速到205領取學分費繳費單 及學雜費證明
時間: Wed Apr 16 16:41:47 2003
以下轉自椰林風情總務處進版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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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學年第2學期學分費繳費單發放公告
1.91學年第2學期學分費繳費單,訂於92年4月15日請各系所辦公室轉發,
請學士班延畢同學、碩博士班同學按收費原則應繳學分費者、凡選修教育學分、語言實習、
生技中心實驗課程之同學,盡快向所屬系所領取繳費單;沒有拿到繳費單者,請分別向校總
區出納組或法律﹑社科、醫學院出納股申請補發或自行於下列網址列印,即可據以繳費;有
任何疑問者ꄊA請洽總務處出納組3號櫃臺。
2.91學年第2學期學分費明細查詢及列印繳費單網址:
http://mis.cc.ntu.edu.tw/reg/ 或計中info服務/行政資訊服務/….學分費
繳費明細查詢。繳費資料若有遺漏者,經查明後另行通知補繳。
3.繳費期限:自即日起至92年5月9日止
4.繳費地點:繳費期限內---全省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或全省郵局櫃臺
繳費,亦可採用ATM、網際網路、語音、
匯款等方式繳納。
繳費期限後---持繳費單至中國信託銀行公館分行繳納。(位
於台北市羅斯福路台電大樓正對面)其他繳費
方式停用。
5. 學分費是否依規定繳納完畢,乃係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發單與否之依據,
請各應繳學分費同學務必依照規定期限辦理,以免增加再次通知及繳費
地點受限之不便、耽誤本身權益-學則第十二條規定:學分費未繳清者,
次學期不得註冊或暫不發予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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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3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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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3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