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不遷不拆,就地好好看」記者會
2010/11/23 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
「不遷不拆,就地好好看」記者會
行動藝術:重現都更狂潮下「我家變工地」廢墟現場
時間:2010.11.24 (三) 上午10:00
地點:台北市政府前
釘子戶過去在市府的政令宣導下,被說是北市推動都市更新案最大障礙。
我們今天在這裡,要告訴所有台北市市長候選人:沒有公平正義只追求
效率的都市更新,才是推動北市都市更新的最大障礙。
台北市政府去年八月底公布實施都更條例第36條補充規定,將母法擴大
解釋,使實施者在百戶以上社區,滿十五戶即可請求市府強制拆除。
母法中也指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
強制拆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報經核准延長六個月,至多二次
為限」。不會再要求實施者繼續協商。
這是一個為追求開發速度,不惜動用公權力、強行拆除或仍有人住的
家屋的惡霸條例。
我們認為:未來無論是誰要坐上這個位子,都應立即暫停現有都更爭議
地區的拆遷程序。
睜眼看見被汙名化的「釘子戶」
由公權力帶頭汙名化「釘子戶」,將不願或無法搬走的住戶扁平化為一種
「只是為了拖延、談判、拿更多」的面孔。
然而現在上頭做官的人、都必須看見,你們所謂的「貪婪釘子戶」面貌,
其實很多種,也並不貪婪。請彎下你們寶貴的腰來,別再擺出高姿態,
一同看看釘子戶的面貌:
我們之中有人一家安居樂業根本不須都更、
我們之中有人擔憂自己打拼大半輩子會被不實建商騙得沒家可住、
我們之中有人為爭一口程序正義的氣,堅決不想讓無誠公司做無本生意大炒利益。
我們之中有人被告知拆屋以後也不還地,要貼一大筆錢才可以買回原屋住,
沒這個本錢怎麼跟你玩這個遊戲?
大家一起來評評理,原先住得好好的,幹嘛還要貸款貼錢跟你買我家的地?
我們還要問的是:訂定這樣的母法與補充規定,為什麼只見房地產
業者樂得叫好、不見小老百姓家裡變工地又無處可去的淚水與恐懼?
我們要的不過是尋回都市更新的土地正義
現行體制下,居民面對誠信堪慮業者推出的問題都更,還有說不的權利嗎?
縱使政府建商齊口說:「沒關係,這階段不同意,你還有下階段表達意見
的機會」。然而,機會從來不曾停留。政府不願介入糾紛,要求住戶與
建商一切循民事訴訟解決。辦理協調會事實上是假客觀、假中立,就是要
協調到你「同意」為止。不然就是「依法辦理」、公權力介入拆屋。
在這場首都市長選舉裡,由於這種「後門大開條款」的存在,使得許多
實施者得以鑽法律縫隙,讓建商得以狐假虎威,以政府法令作為擋箭牌
來威嚇住戶同意或自行搬遷。請問所有市長候選人,誰將有勇氣與台北
市民站在一起、除了效率之餘,首先重整現行都市更新政令弊病?
作為一般普通小市民,若非被逼到絕路無家可住了,也不會如此拋頭露面
上街頭。我們的心願很小,訴求很簡單:
第一、 不遷不拆,就地好好看
第二、 都更36與北市補充規定立即廢止
新聞聯絡人:
彭龍三 0910-302-513 (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 http://124.11.23.20/jo/index.php)
陳小虹 091171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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