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花博派遣工 簡訊解僱

看板NTUniNews作者 (caluti)時間13年前 (2010/11/21 18:3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2010/11/19 苦勞報導 張心華 苦勞網特約記者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5927 11月19日上午,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來到花博新生園區未來館前,抗議 承接未來館勞務的人才天下有限公司違法,九五聯盟表示,余小姐在花博 未來館擔任導覽人員僅僅四天,就遭到派遣公司以簡訊解僱,因為主管認 為她太害羞,不適合。九五聯盟要求派遣公司回復余小姐工作權,並呼籲 北市勞工局針對所有承接花博勞務的派遣公司全面進行勞檢。 「我明天要去哪裡?」余小姐無奈地說,10月31日晚上十點收到解僱 簡訊,這消息來得太突然使她頓時無所適從,家人都以為她隔天要上班, 一封簡訊就失去工作,余小姐不知該如何面對家人。有過多次導覽經驗的 余小姐表示,上班沒幾天,跟同事也相處融洽,為什麼不再給她一次機會 ? 在上週五(11/12)的勞資爭議協調會上,余小姐要求回復工作權,但 人才天下表示「派遣工作是當派遣工作有Case才會有工作機會」拒絕承諾 。而在余小姐的合約裡,遲到半小時內要扣一小時薪資,超過半小時要扣 兩小時薪資,如果若遲到早退三次以上就開除。這違反了勞基法的合法解 僱要件。另外,合約上更說,自就任日起到花博結束(2011年4月25日), 如果員工提前解約就得繳交未履約日數乘以2千元的高額違約金,這違反了 勞基法「僱主不得預扣工資」的規定。舉例換算,若在2010年11月1日提出 辭呈,距離到期日尚有176天未履行,公司便能從員工身上扣回35萬2千元。 九五聯盟批評,人才天下不僅可以任意淘汰「不適用勞工」,還能用高 額違約金綁住「好用勞工」。這份連最基本勞保都沒有的契約,派遣公司竟 宣稱「已給勞工局看過」為理由試圖撇清。 北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吳海燕澄清,這是業者不實的說法,她解釋 ,勞動契約在法律上並未事前要求主管機關核備,勞工局也不會在未經勞資 雙方同意,單方面核准勞動契約,因此,吳海燕特別表示,青年朋友在簽訂 合約過程中,如有法令或其他不明瞭的地方,可向勞工局尋求諮詢。她也承 諾,會針對業者違法事項進行懲處。 儘管勞工局聲稱勞檢一直都持續進行,但仍發生這起違法事件,而花博 總會更表明,這是策展單位委外的派遣公司,與花博總會沒有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77
文章代碼(AID): #1CwFONwg (NTUni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