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課] 課前閱讀:移工運動的主體形塑--以「 …
移工運動的主體形塑--
以「家事服務法」推動過程為例
2008/09/01 顧玉玲
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267
1. 從劉俠事件說起…
2003年2月7日凌晨四時,前國策顧問劉俠遭印傭維娜毆打送醫,
次日凌晨時分因心室震顫、急救無效身亡。
劉俠因類風溼性關節炎導致四肢萎縮,全身多重障礙,但以筆名
杏林子出了許多幽默豁達的書,文章多次入選中學國文教材,她
以自身的經歷長年投入台灣殘障福利運動,於1982年創辦「伊甸
園」(後改制為全國性的「伊甸基金會」),1989年聯合全國73
個身障團體組成「全國性民間殘障團體聯盟組織」(後改名「中
華民國殘障聯盟」),2001年受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一名受人
敬重的社福先鋒,竟然因心神喪失的印傭半夜毆打,間接導致猝
死,得年六十一歲。此事震驚全台,新聞都上了頭版頭條。這件
事,媒體的第一反應可以在事發當時的新聞標題上窺見一二:「
鄰居說撞邪了」(中時晚報2003/02/07)、「邪靈附身?印傭午
夜捉狂打傷劉俠」(中國時報2003/02/08)……無一不是夾雜著
對異鄉人的妖魔化、神秘化的想像,即便外勞引進台灣已經十餘
年了。
這件事,隨著劉俠猝死,各界蜂湧而入的哀悼與追思,立法、行
政部門開始出現口徑一致的說法:「外勞精神疾病,勞委會難把
關」、「立委要求檢討外勞政策/有人認為應禁用外勞,有人要
求加強篩檢」(自由時報,2003/02/09)、「陳菊:將檢討監護
工制度」(聯合報,2003/02/10)、「外籍監護工,將逐年縮減
」(自由時報,2003/02/10)。由官方所主導的主流論述在第一
時間搶佔各大媒體:全面問題化、污名化外籍勞工,她們可能有
病、她們素質不佳、她們是罪魁禍首,而主管機關若有錯就錯在
不該引進外勞,不該任令個別家庭依賴外勞的服務,最好能全面
禁用外勞,隡除禍源,問題就解決了!
這件事,劉俠在送醫急救後,透過伊甸基金會對外表示,身體已
無大礙,只有全身酸痛,對外傭的舉動,劉俠也想不透,「只能
猜想,也許她很想回家吧。」(中時晚報,2003/02/07第三版,
陳世財)而劉俠的弟弟劉侃表示,「他相信姐姐不會埋怨毆打她的
印傭,目前也不想去追究。」(聯合晚報,2003/2/8第三版,邵
冰如),劉俠為人敦厚,過去多年陸續聘用三名外傭,視如家人
,她甚且曾提名上一個外傭競選台北市模範勞工。她往生後,家
屬都遵照她生前的言行,不追究維娜的民事責任。
這件事,維娜有口難言,除了一再向檢察官重申沒有毆打劉俠,
她一如其他外勞,沒有公開說話的機會。二月九日,當現任總統
陳水扁、在野黨黨主席連戰、勞委會主委陳菊紛紛赴劉俠靈堂致
意的時候,一百五十多名外勞利用週日休假,在「台灣國際勞工
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以下
簡稱TIWA)的協同下,手牽手以印尼歌曲「英雄」及燭光表達對
劉俠追思,她們手捧白燭,為不幸猝死的劉俠悼念,也為心神喪
失的維娜祁福,有人當場哭紅了眼:「希望社會各界不要因為劉
俠過世,把所有外勞都當成洪水猛獸。」(自由時報,2003/02/
10第五版,楊久瑩)
這件事,服務外勞的非政府組織進入看守所,協助維娜刑事訴訟
,並整理出維娜的心聲,在二月十六日召開的「避免劉俠悲劇重
演!要求訂定家事服務法」聯合記者會,我們才有機會聽到維娜
的故事:「劉俠有65公斤對我而言也很辛苦。她對我很好,我很
愛她,我自願不要有休假。七個月來,我只有在去年十二月印尼
新年時,外出打公用電話回印尼,因為電話亭很遠很遠,我拼命
用跑的去,用跑的回來,因為我知道劉俠的生活幾乎要依賴我…
…」這裡,m維娜就像其他成千上萬在台照顧重症患者的外勞一樣
,沒有休假,她們盡心工作,被照顧者也待之如家人,但「不曾
休假」這件事,似乎才讓台灣社會第一次隱隱觸及核心問題:致
令外傭捉狂的,難道不是這個沒有休假權的家庭職場嗎?
這件事,串連了全台灣十數個外勞服務團體(2003年成立「家事
服務法推動聯盟」,2007年更名為「台灣移工聯盟」,為避免前
後名稱不一致造成混淆,本文中對此聯盟一律以「移工聯」簡稱
之。),引後此後持續多年的「家事服務法」立法行動,以具體
的抗爭、遊行、宣導、勞教、連署、立法、國會遊說等集體行動
,倡議相關外勞政策的修訂,挑戰台灣的「新奴工制度」。2003
年底,移工聯發動台灣首度移工遊行,並促成日後每兩年一次的
移工大遊行,外勞參與工運的角色從1992年起的聲援本勞遊行,
到以外勞為主體,邀請本地人共同參與。而推動家服法的過程,
從與官方的直接對抗,到後來意外引發與各民間團體的數次溝通
、正面衝突爭,原本邊緣化、無法發聲的移工主體,也在動態的
過程中漸次成形。
這件事當然不是單一事件,經由各方力量的介入與作用,事件有
了豐富的不同面向。本文想藉著「劉俠事件」一路衍伸到「家事
服務法」的推動歷程,來探討事件、行動、與主體的交錯影響,
並定焦在移工運動主體的形成與力量對比。
沿著這個線索,我想討論在特定歷史情境下,主體如何出現、或
何以無法真正成形?國家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為何會引爆民間社
會的矛盾?外籍家務工踩到什麼地雷、碰到什麼社會力之間的矛
盾與衝突?真的是衝突嗎?誰獲利?誰受害?互為主體,不談階
級立場,也可以真實合作嗎?不同的社會力量在什麼基礎上,可
以協同對抗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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