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衛生署已決定針對外國籍學歷修改醫師法
※ [本文轉錄自 NTUMSA 看板]
台灣學生波蘭學醫門檻鬆 低薪進醫界令人憂
【中央社╱台北6日電】 2008.12.06 04:10 pm
台灣醫學生面臨波蘭留學生回台低薪搶飯碗,有人在網站和衛生署長信箱投訴,質疑波蘭
學歷過水的住院醫師良莠不齊,危害病人安全,衛生署則表示這要修法解決。
根據「批踢踢」網站內容,中部某大醫院今年招收的住院醫師名單中,出現波蘭西里西亞
大學、波蘭羅茲大學、菲律賓法蒂瑪大學畢業的台灣留學生,這些人都到急診及外科部,
去波蘭讀醫的人數正以倍數超過去菲律賓讀醫的人數。
網友討論認為,某些波蘭醫學院入學資格過於寬鬆,甚至有專為亞洲學生開的英語學程班
,在台灣考不上醫學系的學生在波蘭過水學歷後,回台投入相對冷門的外科領域,堂堂醫
師月薪新台幣5萬元,形同廉價勞力。
無獨有偶,一位中台灣的醫師匿名投書署長信箱,質疑部分波蘭醫學院入學簡單且畢業容
易,台灣學生學成返台後不必經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可逕自醫師國考,但是水準參差不
齊,這些醫師放在第一線的急診、外科,將影響急重症的醫療品質,危害病人生命安全。
衛生署醫事處指出,波蘭在2004年納入歐盟後,原本在菲律賓唸書的台灣留學生陸續轉學
到波蘭,衛生署為杜絕半途轉學的問題,2年前修訂「醫師法施行細則」,增定「在九大
地區取得醫學系學歷,所有學程須全程在當地修滿,否則要參加教育部學歷甄試,始得參
加醫師考試」。
現行「醫師法」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
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
,始得參加考試。因此,留學波蘭的台灣醫學生,教育部承認其學歷有效。
不過,衛生署已決定,將來不再區分「先進國家」等九大地區,改為所有外國習醫者回台
一律先在台灣醫療院所實習,通過學歷甄試後,才能參加醫師國考。
衛生署長葉金川表示,這牽涉到必須修改「醫師法」,衛生署需要與教育部、考試院討論
出共識,再將修正案送到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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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伯爵 Bo-Chueh,Hsu(Birnie)
台灣大學醫學系學生會會長 2008-2009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edical Students' Association 20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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