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實習學生參加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應繳交相當於四學分之教

看板NTUeducation作者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時間20年前 (2004/08/23 19: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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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學生參加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應繳交相當於四學分之教育實習輔導費 學程網頁上看到的 請問一下,這四學分可不可以算在畢業26學分內? 是每間學校都有收嗎?還是只有台大有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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