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醫學院學務分處-故校友孫瑞強先生遺愛紀念獎學金辦法
故校友孫瑞強先生遺愛紀念獎學金辦法
72.6.28第一四0五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宗旨:故校友孫瑞強先生,民國六十五年國立台灣大學化工系畢業,民國六十七年獲
美國奧克荷馬大學化工碩士,在美國服務,因病逝世,其親屬家人
紀年其生前好學,熱心培育品學兼優、家境清寒學生,遺愛後人將其遺留所得
存入銀行,以部份孳息設置本獎學金。
二、對象:國立台灣大學:1. 工學院(化工系)二年級以上學生均得申請。
2. 醫學院二年級以上學生均得申請;若研讀防治癌症
有特殊心得或貢獻者優先。
三、名額:每學年四名:1.化工系一名
2.工學院(化工除外)一名
3.醫學院兩名
四、金額:每學年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
五、資格:學年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良紀錄;家境清寒者優先。
六、繳交證件:一般申請表乙份,學業操行成績單乙份、戶籍謄本乙份、清寒證明書乙份。
七、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註冊後,一個月內,
向工學院辦公室和醫學院學務分處申請。
(本院學生請於10月10日前提出申請)
八、審核推薦:1.工學院(化工系)教師三人審查。
2.醫學院學務分處審查。依據第三條澤優推薦,送校核定後,
發給獎學金。
九、該獎學金以孫瑞強先生遺留款項,經其親屬保管,存入銀行孳息之一部分
作為本獎學金。在每年八月底前,將該款匯寄台灣大學辦理。
接受本獎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十、本辦法經國立台灣大學同意後,於七十二學年度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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