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系辦認定性質相近課程 有挽回的空間嗎

看板NTUcourse作者 (丸少)時間13年前 (2010/09/23 17: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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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修過會計系開的"商事法" 現在想修法律系開的"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不過系辦卻告知性質相近 不能算入畢業學分 請問這樣還有挽回的空間嗎? 例如向系主任申述 說明兩者其實差很多 這樣有用嗎? (會計系的課程算是入門 法律系的課程較為深入) 爬文之後好像沒看到類似的文章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1.202

09/23 17:39, , 1F
系辦與系主任說了算,所以向主任申訴大概也是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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